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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12173 | 生成日期 | 2019-11-18 | 公开日期 | 2019-11-18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文件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 |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文件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
一是贯彻落实《无锡市钢铁行业布局规划实施方案》,以江阴市为核心区域,高起点、高定位规划发展上游原材料制造、中游特钢高端制品,以及下游特钢应用环节,进一步深化产品和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延伸产业链,重点加快开发特钢产品下游应用市场。
二是大力推动分散产能的整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产能置换、差别电价、超低排放等标准,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等手段推动全市分散产能整合,加快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实施环太湖、沿江、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
三是多渠道倒逼相对落后产能退出。根据国家和省部署,明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部门职责,构建多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和落后产能法治化、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