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4 09:00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地铁3号线新梅车辆段变频多联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政市纪[2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无锡 工程规模: 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新梅车辆段(综合楼除外)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分体空调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3号线一期工程新梅车辆段(综合楼除外)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分体空调采购、备品备件、专用软件及以上设备材料及主材的运输、包装、装卸、保险、仓储等。服务:培训费、各类文件费用、项目管理费用、文本资料、试验、检验和验收、系统调试、质保期服务、维保服务、其他费用等;进行相关专业接口管理和配合;负责向政府机构报检,并获得使用证,以确保本系统顺利投入使用,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从试运营开始,整个变频多联空调系统项目的质保期为期36个月(内含24个月维保,单独报价)。 工期: 397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70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新梅车辆段(综合楼除外)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分体空调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财务要求:2018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情况:所投变频多联空调产品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至少有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变频多联空调设备供货业绩。(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②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供货完成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所载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须具有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近三个月的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 |||||||||
(3)/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必须是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4日 9:00 时至2019年11月20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2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区(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 | |||||||
邮 编: | 邮 编: | 200060 | |||||||
联 系 人: | 任江蓉 | 联 系 人: | 雷志良、吕尤佳 | ||||||
电 话: | 电 话: | 13817893514(雷)、021-32557763 | |||||||
传 真: | 传 真: | 021-3255727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lei024209@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