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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要罚更要“导”

发布时间:2019-07-31 15:03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7月1日早晨7时许,市民杜女士在出门时,已习惯把自家干垃圾和湿垃圾分别打包,投入小区分类垃圾桶。

  当日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首日,今后无论居民还是单位,都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垃圾,违者将被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步入生活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第一天,为何整改远多于处罚。有网友不由担心,处罚不力会不会让《条例》落实打折,效果不显。笔者认为,这一担心纯属多余,推行垃圾分类,需要惩罚措施。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必须看到,一味惩罚,会激发居民的抵触甚至敌视情绪,导致工作难度人为加大。因此,推行垃圾分类,要罚更要“导”。只有双管齐下,方能让《条例》尽快落到实处,促进效益最大化。

  说到强制,处罚是必要的手段。对此,质疑和反对可能是许多人下意识的反应。但在垃圾分类这件事情上,强制很可能是人们必须经历的一关。毕竟垃圾分类看似生活小事,但却与千家万户和环保生态息息相关,实质上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家庭的大事。不但要抓,而且还应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但是,必须看到,虽然我国提倡和推行垃圾分类由来已久,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客观因素困扰制约,进展缓慢,效果也难如人意。垃圾混装,随手扔进垃圾桶早已成为许多人根深蒂固的生活习惯。甚至面对公益志愿者的劝导也不以为然,我行我素。因而,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垃圾分类强行入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者给予50至200元罚款。当然,罚款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为了促进广大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共识和良好习惯。

  加强引导,让垃圾分类不再难。从事实来看,垃圾分类之所以会成为社会难题,原因有很多,一是生活习惯使然,二是许多人缺乏垃圾分类常识,不知该如何分类。由此可见,解决这一难题既要有惩罚措施,强行入轨,也要加强引导,促进整改和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常识。实践证明,无论是整改还是引导,目的只有一个,这就是促进更多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并且知道垃圾如何分类并坚持自觉做到。从现实来看,推行垃圾分类,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但是伴随着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主动做到垃圾分类,促使垃圾分类正常化,规模化。因而人力物力投入就会逐渐减少,假以时日,让垃圾分类不再是难题。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担负这一责任,需要外在的强制,与此同时,激励也不可或缺。上海等地还尝试和建立了相应的激励配套措施,例如,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物质奖励等,也收到不错的效果。由此也给我们一个有益的启示,这也难那也难,只要有心和领导重视就不难。关键在想不想做,愿不愿做。只要用心尽力,诸如垃圾分类等难题就会迎刃而解。值得借鉴和推广。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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