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9-04-19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2019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我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社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推动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力争在完善培养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发挥技能竞赛作用、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提升技能人才信息化服务能力等方面突破、创新,努力推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工作目标:全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3.5万人,其中,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100人,每万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960人以上;全年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万人;完成技工院校招生7200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取证(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4.6万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培训考核3000人;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各10个左右;全力办好第四届无锡技能精英大赛,为省赛、国赛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储备优秀技能人才。

  一、强化政策保障,推进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

  1. 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政策,按照推进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制定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关配套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完善我市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构建新型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健全覆盖市赛、省赛、国赛和世赛的技能竞赛激励机制,在选手集训选拔、专家团队、集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市职培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大培训推进力度。制订出台2019年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引导技能培训供需有效对接。推进落实《无锡市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强化目标推进,分类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院校、重点行业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3.5万人,每万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960人以上。(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市职培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发挥行业高技能人才作用。引导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及时兑现行业部门获证奖补政策,做好行业获证信息归集工作,确保行业部门培养高技能人才作用得到发挥。(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 市鉴定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深化产才融合,加快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

  4. 办好第四届无锡技能精英大赛。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按职工组对接产业发展、国赛和省赛,青苗组(学生组)对接世赛的要求,精心选择优势和潜力项目,作为第四届无锡精英大赛竞赛项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办出特色、赛出水平。备战省赛、国赛和世界技能大赛,抓好集训选拔工作,为省赛、国赛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储备优秀技能人才,为我市选手攀登世界技能高峰打好坚实基础。(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健全技能竞赛管理体系。加强对全市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和指导,鼓励各地区、行业、部门办好精英大赛选拔赛等赛项。牵头编制2019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纳入全省百万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统筹推进市(县)区、部门、行业技能竞赛工作,拓展竞赛范围、放大竞赛效应、提升竞赛水平,大力培育工匠人才。(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推进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大力培育产业技能大师。以重点项目为牵引,严格评选标准、优化行业分布,组织做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的评审认定工作,选树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左右、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10名左右。择优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相关项目。二是引进培育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以项目为载体,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做好2019年度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的评审认定工作,全年新增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5名左右、培养输送先进制造高技能人才200名。三是挖掘培育优秀乡土人才。贯彻落实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和“太湖人才计划”2.0版,立足人社职能优势,抓好乡土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乡土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做好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评审认定工作,年内新增市级优秀乡土人才10名左右,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5个左右。推进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四方协议管理;开展乡土人才“师徒结对”、“乡土技艺进校园”等技艺传承活动。(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强化高技能人才引导激励。贯彻落实部、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建立我市高技能领军人才休假疗养和节日慰问制度,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发挥评选表彰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活动,遴选推荐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参评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等项目。(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以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为抓手,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全年全市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万人以上。落实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技工院校、企业大学,调动企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注重内涵建设, 增强技工教育发展活力

  9.提高技工院校办学水平。一是规范办学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创新、产业、特色、人才、道德“五个引领”,健全技工院校发展机制和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加强我市技工院校规范办学管理的制度措施,突出诚信招生、稳定办学、教学规范、安全教育等,形成管理有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技工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实行招生目标管理。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人社年度考核目标。科学编制2019年招生计划,指导技工院校积极对接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办好特色专业和精品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省下达我市技工院校招生7200人的目标。三是抓好创建工作。引导技工院校提高办学层次,全力以赴将无锡技师学院建成省重点技师学院,指导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争创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省重点技工学校,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深化育人机制改革,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的技工教育,指导民办技工院校提升办学内涵,办出特色。做好2019年度省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校企联合实训中心、职业训练院、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四是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贯彻落实部、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明确操作流程和政策保障,鼓励校企联合培养青年技能人才。(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技工培训教研室、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 提升技工教育培养质量。一是加强专业建设。指导技工院校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加强办学质量评估,做好技工院校招生专业评估、教学管理规范评估等工作,促进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与国家职业资格相衔接、与产业需求相对接。提升专业建设内涵,继续开展省、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等评比活动,打造技工院校专业、课程品牌特色。紧扣教学实践,组织开展教科研成果评选推广、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工学一体”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师资培训,促进提升教师的一体化教学实战能力。组织开展技工院校新教师、德育管理教师、专业教师业务培训、青年教师说课比赛和各类教研活动,深化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潜心钻研、教书育人。(牵头部门:市技工培训教研室,配合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11.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与各技工院校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对不具备稳定办学条件的学校不予下达年度招生计划。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积极稳妥地做好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等各项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市技工培训教研室、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增强技能人才培育活力

  12. 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一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能力证书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以点带面推行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全年新增实施单位15家以上。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2019年江苏省职业资格评价公告》,通过企业评价、院校认证、社会化鉴定、统一考试等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渠道,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取证(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4.6万人。三是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覆盖面。拓展企业技能评价的实施主体,探索将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主体向行业协会、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等对象延伸。(牵头部门:市鉴定中心,配合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通过规范技能鉴定考务实施、完善考评员派遣制度和督导制度、全面实施社会化技能鉴定理论机考、保障鉴定题库卷库安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要求、强化内控交叉检查、不定期组织自查等多措并举,增强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力度和强度,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牵头部门:市鉴定中心,配合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工作。围绕新形势下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需求,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统筹推进2019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升级培训考核、事业单位司勤人员转岗培训、技师考评选拔、高级技师考评推荐、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勤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培训考核3000人目标。(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市职培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技能人才公共服务能力

  15.构建技能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围绕“数字人社”和“无锡人才云”的建设要求,健全全市高技能人才资源数据库,梳理服务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进行信息化跟踪和管理,推进技能人才业务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办理”和“最多跑一次”,逐步构建集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培训业务管理、技能鉴定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于一体的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人社信息中心、市鉴定中心、市职培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优化技能人才实训服务。深化产教融合,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共建品牌实训项目,打造公共实训“桥梁项目”品牌。做精技能培训,开发“产业导向型”培训课程,开展“订单式”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做优“实训+引才”项目,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微课征集、评比活动,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技术攻关、工艺创新和带徒传承等方面的作用。(牵头部门:市高训中心,配合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定期跟踪项目完成情况,及时通报进展,对工作实施进度、目标完成、实施效果等指标进行考核,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局财务与基金监督处、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

  18.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全媒体手段,加强职业教育正面宣传,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突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措施和大国工匠、技能大师、技能状元、乡土人才等典型人物和事迹,打造技能人才宣传品牌。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大赛、技能中国行、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工匠精神“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宣讲、技工院校招生、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提升对工匠精神的认知,引导家长和学生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择学观、择业观,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增强“四个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把严的纪律和严的规矩贯穿于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按规矩办事、按原则办事,形成落实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部门:市鉴定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9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