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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19-02-12 21:28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2019年1月23日 在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数量与质效全省领先,公益保护、检察宣传、检察人才建设、办公办案区转型升级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开创性探索的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在全国产生重大引领性影响。一年来,182个典型事例和案件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关注报道,33项机制和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推广,无锡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先后制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护航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意见20份,推出服务举措193项,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检察贡献。

  ——着力守护绿水青山。及时介入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共批捕17件27人,起诉110件207人。加大生态环境犯罪立案监督力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犯罪案件线索10件23人,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1件35人。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消除污染、货币补偿等方式督促当事方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结合办案推动环境综合治理,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建议52份,推动专项治理13次。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危害民营企业从业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起诉假冒专利、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件68人,新吴区检察院荣获国家查处侵权盗版有功集体二等奖。依法妥善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监督撤案17件21人,不批捕61件78人,不起诉52件63人。对11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敦促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对涉及民营企业的76件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检察监督,为其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延伸司法办案触角,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点29个,提供法律服务1300余次,帮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320余项。

  ——助力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共批捕70人,起诉138人,涉案金额127.46亿元。滨湖区检察院连续3年开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砺剑”行动,获评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深入剖析金融犯罪特点规律,向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交专项报告、情况反映17份。市检察院举办法治无锡建设新闻发布会,惠山区检察院开展职教园区“十万学子法律行”,全市检察机关组织74场防范非法集资、“校园贷”等法治宣讲,覆盖受众13万余人,有力提升了社会各界尤其是老人和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聚焦时代要求,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上取得新成效

  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820人,提起公诉11794人,为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提供了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8件147人,起诉56件260人。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215人。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共批捕53人,起诉184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捕431人,起诉798人。运用自主研发的“信访预警研判平台”,深入研判排查矛盾纠纷,接收群众信访3987件4006次,妥善处置重点信访案件20件,重信重访占比下降91%。

  ——倾心落实人权保障举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批捕1468人、不起诉319人。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00名犯罪嫌疑人敦促变更轻缓的强制措施。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1326件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专项监督,纠正违法违规问题22个。充分尊重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保障作用,依法建议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指定辩护人251次,听取律师意见10352次。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进一步促进检律良性互动。

  ——倾情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严惩性侵、虐待、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共批捕85人,起诉103人。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18个部门出台专门规范性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江阴市检察院“澄苗计划”荣获全国第四届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银奖。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140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88万余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9件25人;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帮助315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80万元。

  三、聚焦社会关切,在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体现新担当

  紧扣公益核心,竭力当好公益“看护人”,共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11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3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推动修复水域、复垦耕地林地2626亩,督促清除危险废物2.4万余吨,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659.5万余元,索赔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141.3万余元。

  ——积聚多方力量。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汇报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落实落细。注重凝聚广泛共识,营造各方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与监委、法院、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单位相继会签规范性文件22份,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查处协作等配合机制;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上线运行公益损害“随手拍”,组织开展志愿者行动,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滨湖区检察院向举报人发放全国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紧盯重点领域。围绕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靶向发力,共摸排线索2221件,立案调查961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分别占相应总量的96.2%、96%和100%。宜兴市检察院与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启动无人机巡航监控系统,并在全省率先运用区块链和卫星遥感取证技术,发现违法毁绿点38处,督促恢复植被绿地463亩。江阴市检察院探索成立全国检察机关首家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滨湖区检察院挂牌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与旅游检察室,无锡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呈现出强劲发展的态势。

  ——追求多赢共赢。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上。在全国首创赋予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期和诉前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共赋予行政机关692件次纠错期,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示诉讼风险1063件次,促使97.7%的公益损害案件在诉前得到妥善有效解决。在全省率先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线索评估小组,共开展线索评估1904件次,暂缓或者终止办理不符合监督条件的线索745件次,实现源头精准把控。

  四、聚焦公平正义,在切实强化诉讼监督上实现新发展

  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多种方式,致力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共监督立案46人、撤案109人,追捕59人,追诉3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6份,退回补充侦查1952件4809人。依法提出抗诉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份。推进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化常态化,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8次,就9起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做实刑事执行监督。全年共对16520人的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10458份生效判决的交付执行活动进行检察。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3340件,同比上升29.9%。强化社区矫正活动监督,2712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管漏管。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力度,对6504人1.2亿余元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扛起对监狱巡回检察全省唯一试点地区责任,在为期三个月的第一轮巡回检察中,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05件,对42名“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出庭监督,同比分别上升54.4%、133.3%;就监管行为、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20次,试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

  ——做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对生效裁判、审判行为以及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抗诉1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41份。加大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8件。开展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93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对法院181件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五、聚焦司法公信,在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上迈出新步伐

  坚持以改革求突破,开创性地开展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努力推动无锡检察工作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发展、引领性发展。

  ——率先探索检察监督信息化工作。向数据借“慧眼”,向科技要检力,经过近两年的持续发力,已采集各类检察监督数据3亿余条,接入刑事诉讼及行政执法数据专线51条,自主研发的综合研判平台上线运行,在全国率先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迈入现代化轨道。全年依托综合研判平台发现各类监督线索1129条,发出监督法律文书587份,连续两年均保持60%以上的增长速度,基本实现对刑罚执行、侦查讯问、刑事审判等诉讼活动实时动态监督,检察监督的规模与质效取得实质性突破。一年来,全国各地110余批、870余人次来锡学习考察,中央电视台等8家主流媒体进行专门报道,最高检专门组织具有互联网背景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来锡视察考察,无锡开创性推进的检察监督信息化工作在全国产生重大引领性、示范性影响。

  ——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诉前主导力度,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2034件,提出检察意见2871次1.32万余条,采纳率达92.7%。强化证据复核,落实办案亲历性要求,复勘案发现场185次,询问证人2913次。凸显庭审实质化要求,与法院共同完善庭前会议程序,推动274名“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同比上升216.4%。全面推行“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对3091件案件适用简案快办程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着力完善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联合市监委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构建新型反腐败工作机制。共受理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7人,已提起公诉22件27人,其中处级以上2人。组建职务犯罪案件检察部门和专业化办案组,依法提前介入,实现办案流程无缝对接。监察法正式实施后,省监委批准留置的我省职务犯罪“第一案”,滨湖区检察院在受理后3天内即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抓好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存量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对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倪士俊受贿、滥用职权案等重大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一年来,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被评为无锡市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点。两级院共有31个集体、7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两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名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名“国字号”业务标兵,41名省级以上检察专门人才,检察人才数量与质量位居全省前列。一着不让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共开展各项检务督察、专项检查266次,对两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全面巡察,市检察院连续第10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一年来,对各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及时研究、认真办理。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联络月”等活动,通过邀请视察、参与评议、登门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常态化联系,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9次,邀请代表走进检察机关337人次,走访代表325人次。依托“互联网+检察”,积极推进“网上检察”“掌上检察”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大厅建设,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责,努力为无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一是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二是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三是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四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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