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公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2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发〔2018〕40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0-25 10:06:11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号)精神,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以补齐金融短板为重点,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及体制机制,强化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准确性与有效性,促进普惠金融持续发展。

  (二)坚持平等和适度原则。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让所有阶层和群体都能够平等、便利、合理地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三)统筹市场和政府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作用,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发展与规范并行,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提高助农取款保险服务点覆盖率和利用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力改善对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用档案作用,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农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四、健全多元化机构体系

  (一)发挥各类机构作用

  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功能定位,增强在服务“三农”、精准扶贫以及农村开发、水利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贷款支持力度。(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支持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支持大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提高小微企业、“三农”服务的专业性。(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下沉服务重心,通过设立各类特色支行、事业部等方式,为“三农”、小微企业、社区、创新创业企业等提供针对性、精准化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鼓励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拓宽支农融资渠道。(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推动村镇银行到乡镇设点,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模式,切实加强基层和社区金融服务,提高“三农”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组织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调整完善监管政策。坚持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服务小微、小额分散”的经营宗旨,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惠农贷”“小微贷”业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整体竞争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适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供应链融资、融资担保等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惠农担保公司,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无锡银监分局)

  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范发展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三)积极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

  支持保险机构优化县域网点布局,加大农村网点资源配置和政策倾斜力度。推动保险机构与各级农业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合作社的合作。探索支农支小融资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开展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防止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推动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加大对城镇化、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投资。(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委农办、市住建局)

  支持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企业覆盖面,全力助推我市外贸稳增长和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出口信用风险基本保障机制作用,为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风险保障。积极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拓展保单融资服务,缓解出口企业融资困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五、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推广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信贷产品。针对不同类型和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提供差别化融资方案,推广“一次授信、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信贷模式。推动无本续贷业务在银行业尽快落地,推进相应的信贷流程改造,提高无本续贷业务在小微贷款中的比重。创新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推广物联网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银税互动”、小微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加强发展知识产权、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供应链融资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扩大抵押物范围。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优化合作模式,支持建立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积极推进“阳光信贷”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阳光信贷”渗透率、普惠度和精准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委农办、市金融办)

  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私募债券、集合债券,探索发行小微企业集合信托。引导农业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农产品的套期保值。探索设立无锡市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现代管理等各类先进资源要素流向农业农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高质发展、农村绿色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拓宽农业和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委农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完善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和信保基金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优化信保基金运行管理,扩大银行和企业覆盖面。提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能力,加快设立江苏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安排规模,通过担保贷款和银行直贷模式,强化对大学生(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以及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网络商户等各类创业对象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网上和移动端申请系统,逐步实现由线下服务模式向“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模式的转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农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程度。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保险,全面提高保险服务现代农业建设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金融办)

  积极探索针对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新业态的保险、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线上系统和线下金融支持,解决目前支付机构境外收汇难、收费高、时间长、效率低等难题,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融资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作用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存贷款业务。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发挥机构、客户优势,通过手机银行等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金融机构、涉农电商探索开展“金融+互联网+农业”经营模式,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一)构建高效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创新应用。探索建立手机Pay、银行业标准二维码支付为代表的移动支付创新应用场景。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菜场、智慧街区、智慧医疗等领域的移动支付业务推广,打造普惠金融智慧支付“示范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

  深入实施“流通人民币亮化工程”和“小面额人民币畅供工程”,优化现金流通服务,增强现钞使用便利化程度。积极开展“家庭硬币唤醒”活动,解决硬币沉淀问题;优化硬币自助设备布点,提高公众存取硬币的便捷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完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叠加惠农补贴支取、缴费、金融服务信息收集、征信信息采集、金融消费者投诉接报、金融知识宣传等服务。支持农村金融服务站与电商平台村级服务站功能融合,打造农村金融服务站“升级版”,不断提高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

  (二)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体系

  依托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银行和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开展“大数据”整合。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信息系统数据库开发信贷产品,加大对优秀、守信、绿色中小企业和文化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切实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充分利用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县域涉农公共信用信息和“三农”信息等资源,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档案建档覆盖面。强化信用信息在促进“三农”融资方面的运用,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支农惠农的水平和实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委农办、市经信委)

  (三)做好普惠金融统计工作

  建立涵盖金融服务可得性、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建立普惠金融发展动态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督促各地区、各金融机构持续改进服务工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七、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一)建设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建立无锡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按照“一个平台、三大支撑”的总体思路,有效整合金融产品、融资需求、信息中介、征信服务、扶持政策等资源,实现网络化、一站式、高效率融资对接。推动信保基金、转贷基金等通过平台进行对接。引导银行、担保、小贷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上线发布金融产品,支持各类企业上线注册、融资。加快对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

  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全市统一联网、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应进必进”,探索拓展网上竞价、金融服务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支持设立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公司。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信用担保、农业保险代理、涉农产业投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区组建农村资产经营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管理,开展农村各类经营性资产资源价值评估、抵押物回购处置等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农办)

  (二)加强金融监管政策差异化激励

  开展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反馈和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及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不断引导金融机构贯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理念,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合理确定辖区内使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促进社会融资成本降低。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考核,通过精准考核、有效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支农支小的积极性。加强对辖区内地方法人机构已发行存续期小微金融债、三农金融债后续监督管理。(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加强责任考核,研究制定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贫困人群和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领域,特别是要研究完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方式,推动落实有关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引导银行业机构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增强放贷积极性。(责任单位: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普惠金融发展,制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建立财政资金增信措施、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政策、支持直接融资和地方金融体系发展政策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压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交易、非法保险等涉众涉稳不法金融活动,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探索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着力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多渠道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建设金融消费者宣教基地,方便社会公众就近、便捷获取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金融知识“银发讲堂”系列活动,打造无锡市金融宣传的惠民工程,切实提升老年群体金融风险防范水平。大力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小学阶段的金融课程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

  (二)提高公众金融风险意识

  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投资理财、融资担保和网络借贷平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宣传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观念。督促金融机构重点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消费。(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

  (三)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消费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深入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净化辖区金融消费环境。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担负起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进一步发挥无锡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非诉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金融纠纷。(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司法局)

  九、加大普惠金融发展组织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金融办牵头,金融监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参加的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企业之间的协调互动,强化意见实施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意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实施专项工程

  围绕普惠金融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集合资源,大力推进金融知识扫盲工程、移动金融工程、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程、扶贫信贷工程、大学生助学贷款工程等专项工程,促进普惠金融加快发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

  市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等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工作,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普惠金融发展的推进力度,按年度对本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8年 10 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法制办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