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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8〕14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2-01 11:11:45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无锡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市经信委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节能工作,对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突出节能工作重点,落实节能责任,强化节能措施,现就全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能源消费总量与能耗强度“双控”,以提高能源效率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发展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9%,规上工业综合能耗有效控制。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10%,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实施并申报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00项以上,节能改造项目实现节能量20万吨标准煤。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0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0项。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率达70%。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3%,预拌砂浆供应量达85万吨。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推进节能低碳绿色生产方式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实施无锡市“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方案,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绿色制造工程三年实施方案。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产业体系。

  2.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在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龙头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园区。从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中选择一批园区,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压缩空气集中利用和废物资源交换利用。全年新增2家以上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5家左右省级示范企业。

  3.加速淘汰落后用能设备。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相关要求,对不达标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加速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其中高耗能配电变压器100%淘汰。扩大高效配电变压器应用比例,新建高耗能项目配电变压器必须达到1级能效标准,其它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选用2级能效以上高效配电变压器。提升高效配电变压器产业化能力,鼓励配电变压器制造企业加强高效配电变压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应用研究,全方位提高性能水平。

  4.着力抓好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全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0家。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调落实,做好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发展循环经济,做好国家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争取更多企业及产品进入国家再制造产品目录和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目录。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指导督促宜兴市、锡山区、新吴区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18家企业清洁原料替代任务。

  (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加速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制订《无锡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推进方案(2018-2020年)》,明确2018-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措施,划分产业地图,进一步加快重点特色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做大规模、提升层次、快速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搭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合作平台,引导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大型企业集团、银行、社会资金和境外资本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鼓励中小节能环保企业更换商业模式,开展兼并重组和新三板上市。着力推动我市节能环保产品向更加注重高端发展转变、节能环保企业向总承包一体化经营转变、节能环保园区向创新集群转变、节能环保产业向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全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总量突破1000亿元,确保节能环保产业继续保持全省、全国领先地位。

  2.组织开展重点产业招商及市场拓展活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环保交流合作、招商活动和市场拓展活动。组织有关地区和节能环保重点骨干企业赴深圳和重庆开展市场开拓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北京2018第十二届中国国际节能减排展览会、第三届中国四川节能环保装备博览会和第十二届中国广州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依托2018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平台,举办智慧环保高峰论坛。7-8月,举办节能环保企业协作配套活动。组织重点园区和骨干企业对接国能中电、北方节能环保公司、安控科技、碧水源等国内节能环保大型企业进行招商活动。

  3.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平台建设。全力推进节能环保技术研发、节能环保设备检测、节能环保会展、节能环保交易、节能环保人才培训等“五中心”和现代节能环保产业生产、节能环保技术成果示范等“两基地”建设步伐,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同时,积极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走高科技的发展新路,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建设,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2018年,我市与国内高校、研究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的节能环保企业超过100家,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达到22家。

  (三)坚持重大工程引领

  1.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组织149家2015年度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加入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主要包括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推动能耗在线监测,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根据省分解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结合无锡重点用能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分解本地区“百家”“千家”“万家”企业“十三五”及年度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简称“双控”目标),并进行“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

  2.组织“百万吨节能量”工程。加强节能项目排查和推进,建立年度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库。把项目节能作为百万吨节能量的主体工程,以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推动工业、商业、建筑、交通等各个行业领域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加大投入,实施用能装备节能改造,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及行业节能技术支撑中心,提高全社会各领域节能能力,力争全市全年节能量超百万吨。

  3.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整治工程。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锡政告〔2017〕6号)和《无锡市燃煤工业窑炉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锡政发〔2017〕180号)要求,以提高环保标准和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快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完成三年任务的70%。

  (四)深入推进节能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

  1.强化节能执法监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节能监察办法》,加强节能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监察规范,逐步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清晰的市(县)、区级节能监察组织体系,不断提高节能监察工作效能和业务水平,确保精准、高效。开展2018年节能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节能监察等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等的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系统。

  2.开展“互联网+能源”行动。持续抓好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采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着力推动现有一级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向二、三级逐步延伸,建立覆盖无锡工业领域的统一、高效、实用节能监测平台,实现对工业能耗数据的动态掌握及预警监测。研究建立节能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将全市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分析平台内有关数据反馈给各地区、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和交流。

  3.加快非工领域节能降耗进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大力推广新墙材和预拌砂浆, 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3%,预拌砂浆供应量达85万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建设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建设,构建与城市发展要求相适应,以绿色低碳化基础设施系统、集约化运输组织系统、节能型运输装备系统、智能化运输管理系统、创新型节能技术系统、引导型公众出行系统以及规范化政策制定系统等七个子系统为架构的无锡市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 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组织开展绿色消费推进活动,推动商贸领域节能,重点推动各商场、超市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等节能设备与技术,推广智能节水控制、太阳能、热泵等技术。

  4.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责任考核。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和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贸酒店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一年一考核。节能考核采用数据核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形式,以节能目标完成、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法律法规执行、节能规划计划实施等为主要内容。节能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

  1.大力推进工业能效提升。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水泥等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相关政策,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发掘节能潜力。加强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轻工等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手段,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工业能耗。在全市选择钢铁、烧碱、合成氨、水泥等产品先行先试,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开展能效对标。制定发布新版《工业能效指南》,引导各地认真对照新版工业能效指南开展节能评估审查,确保新上项目低于全市平均能效水平。

  2.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棉纱、印染布、空分、压缩空气站等行业先行开展能效“领跑”活动,逐步扩展范围,形成覆盖钢铁、石化和化工、建材、电力、纺织、轻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及洗衣机、照明产品、电视、冰箱、空调等五类能效“领跑者”产品。争取培育2-3家全国能效领跑者、5-6家全省能效领跑者。

  3.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贯彻落实工信部《钢铁、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不断提高特大耗能企业的智能化能源管理水平。

  (六)创新节能降耗机制体制

  1.开展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地区能源消费预算指标核定、分解、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能源消耗强度目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等,确定全市能源消费年度预算总量,分解至月度后再向各市(县)、区进行分解,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数据调整。建立能源消费通报制度,对超过能源消费预算目标的地区实行通报。

  2.拓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机制。大力推行市场化节能机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鼓励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进一批投资总额大、节能效益明显的示范项目。培育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规范化服务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争创一批上市公司和全国百强企业,促进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用活用足合同能源管理贷款风险池资金,进一步放大资金效能。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合同能源管理资金支持力度,2018年新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0个。

  3.落实节能量交易机制。按照《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健全节能量交易机制。通过节能量的交易购买进行能耗的平衡替代,确保符合能耗增量控制和能耗等量、减量置换的有关要求,促进控制能源消费增量。

  4.探索建立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无锡中国制造2025苏南示范区建设,开展先行先试,联系协调水利、环保、发改等部门探索建立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分配制度。用能权:将地区能源消费预算管理以及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纳入全市“双控”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能源消费预算管理,确定各地区规模工业年度能源消费预算总量,并将目标下达分解至各市(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用水权: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将2018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到各市(县)、区。排污权: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碳排放权: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我市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74家重点单位稳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约束性目标,把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考虑各地新上项目、能耗基数等实际情况,差异化分解节能指标,各地区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严格实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目标责任考核。节能降耗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分析预警,建立和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健全节能工作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统计分析,确定各地预警等级。各地要研究制定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对节能形势严峻的一级预警地区要适时对当地政府进行约谈,对二级预警地区要加强分析监测,督促各地区及时采取有效降低能耗的调控措施,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

   (三)强化评价考核。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县)、区科学发展考核评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组织开展市(县)、区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县)、区政府进行问责,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四)加大政策宣传。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当前节能工作形势及存在的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科学编制《无锡市能源利用发展报告(2017年)》,研究节能措施及对策建议,体现报告的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操作性。加强和规范工业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整合扶持领域,强化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其政策引导和杠杆作用。重视节能教育和培训,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开展节能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地、各部门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

  附件:1.无锡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各市(县)、区政府目标分解表

   2.无锡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部门任务分解表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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