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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8-07283 | 生成日期 | 2018-09-12 | 公开日期 | 2018-09-20 |
文件编号 | 锡委农发〔2018〕86号锡 财 农〔2018〕87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薄弱村精准帮扶、精准脱困,促进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紧贴地区实际,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制定2018年市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
各市(县)区委农办(农经水利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薄弱村精准帮扶、精准脱困,促进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紧贴地区实际,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制定2018年市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补对象和奖补范围
(一)奖补对象。本轮市级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详见锡委办发〔2016〕27号文件)。
(二)奖补范围。
1.经济发展项目奖补。用于支持经济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加强资源开发、盘活存量资产、发展物业经济等,打造具有造血功能的产业项目。
2.民生改善项目奖补。用于支持经济薄弱村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宜业新家园。
3.达标转化奖励。对2017年村级稳定性收入提前达到本轮脱困转化目标的村给予达标转化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过达标转化奖励的村不重复享受。村级收入数据以农经年报为准)。
4.定额补助。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8〕39号)规定,根据经济薄弱村人口规模、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情况等因素,给予适当定额补助。
5.创新发展奖励。用于支持市(县)区、镇(街道)、村积极探索联合抱团发展模式,组建联合经济实体,发展经营性项目,视投建项目等情况,给予奖补。
本轮新建、文发前已竣工的项目均可纳入奖补范围(已获奖补的项目除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未按规定实施民主决策、执行立项审批、实施招投标、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专项资金使用要充分体现“三个优先”原则,切实做到精准、集约、高效。对产业造血项目优先奖补。夯实打牢产业发展这一基础,坚持走“造血式”脱困之路,多渠道、多形式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产业项目,促进稳定脱困。对联合发展项目优先奖补。鼓励抱团联合发展,支持以镇(街)为单位联合组建村级发展平台,提高集体经济运营水平。对管理规范的村(社)优先奖补。切实加强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着力提高资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操作程序
(一)制定奖补方案。各市(县)区委农办(农经水利局)根据下达的奖补资金额度(附件1),编制本地区奖补实施方案,并联合同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委农办。
(二)组织申报评审。各市(县)区委农办(农经水利局)组织和指导经济薄弱村进行专项申报,并组织评审,经集体研究决策,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批复下达专项资金。
实施方案和《2018年市级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备案表》、《2018年市级经济薄弱村定额补助汇总表》、《2018年市级经济薄弱村达标转化奖励汇总表》、《2018年市级经济薄弱村奖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2、3、4、5),于10月26日前报市委农办。
(三)实施绩效评价。2018年,全市要脱困转化26个经济薄弱村,市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村级稳定性收入率先达超200万元。市级将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管理,特别是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反映工程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的建设工程档案等,各市(县)区、各村都要按规定整理入卷、归档备查。
三、奖补资金使用与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明确的奖补范围,其中达标转化奖励、定额补助、创新发展奖励用于培育特色经济、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支出,严禁用于镇村干部个人奖金等违反规定的支出。
专项资金拨付和核算应严格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农业专项资金报帐实施细则〉的通知》(锡财农〔2002〕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锡财农〔2003〕117号)规定规范操作,各级不得截留和挪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县)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16〕27号)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力组织实施好专项申报。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业项目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16﹞15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管理、规范流程,确保规范有序、扎实有效。
(二)强化精准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要精准立项。在科学论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精心选择、精准确定一批有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补项目,确保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要精准谋划。在深入调研,深挖潜力的基础上,梳理论证好各经济薄弱村储备项目,为谋划启动新一轮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打好基础。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县)区委农办(农经水利局)对经济薄弱村项目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负责;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及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负责。
(四)加大督查力度。要按照“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要求,围绕调研论证、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四个环节开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其中,扶贫资金信息,市级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县)区级资金额度的数据更新;扶贫项目信息,各地在本级立项批复文件下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研论证、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的数据更新,绩效评估信息在奖补资金报账前完成数据更新。
附件:1.2018年无锡市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18年市级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备案表
3.2018年市级经济薄弱村定额补助汇总表
4.2018年市级经济薄弱村达标转化奖励汇总表
5.2018年市级经济薄弱村奖补情况汇总统计表
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无锡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2018年无锡市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市(县)区 |
奖补资金 |
1 |
江阴市 |
600 |
2 |
宜兴市 |
1260 |
3 |
锡山区 |
470 |
4 |
惠山区 |
470 |
5 |
滨湖区 |
100 |
6 |
新吴区 |
100 |
附件2
2018年经济薄弱村专项奖补备案表
市(县)区(盖章): 填表日期:
序 号 |
村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实施内容 |
实施主体 |
投入 总额 (万元) |
其中:村级投入金额 (万元) |
市级奖补资金 (万元) |
其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 |
建设起止时间 |
立项时间 |
招投标时间 |
通过验收时间 |
市(县)区批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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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年经济薄弱村专项定额补助汇总表
市(县)区(盖章): 填表日期:
序 号 |
村名 |
人口 (人) |
其中外来 人口(人) |
定额补助 奖励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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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8年经济薄弱村专项达标转化奖励汇总表
市(县)区(盖章): 填表日期:
序 号 |
村名 |
2017年村级稳定性收入 (万元) |
达标转化奖励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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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8年经济薄弱村专项奖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村名 |
本村 人口 (人) |
经济发展项目 |
民生改善项目 |
定额 补助 |
达标 转化 奖励 |
创新 发展 奖励 |
合计 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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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奖补 |
投入 |
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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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