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公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7〕131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7-10 13:38:26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无锡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64 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7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有卫生资源布局和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基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基层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总量增加,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全市81个街道(镇)共建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734家,建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实现全覆盖,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成率达95%;基层全科医生实现全覆盖,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14名。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巩固和扩大基层改革成效,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持续健康运行,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无锡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协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关于印发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意见,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文明城市考核内容以及全面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指标。积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和健康团队服务。

  三、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全市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总量达到51个,其中21个推荐为省级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医疗分类管理,共确认 21 家甲类管理单位,26 家乙类管理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13家、省级示范村卫生室29家,原市卫生局获全省社区卫生工作特色奖。

  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到 12 类 45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服务对象健康管理服务功能,促进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服务开展情况的督导评估,增强了项目实施效果。至2015年末,全市人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43元,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均达到省定要求。

  五、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城乡医保制度进一步巩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 10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 2011 年的 660 元增加到 2015年的74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建立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新农合全面实现即时即报。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就医费用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65%增加到2015年的80%。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基层卫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影响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度;部分市(县)、区尚未落实已经出台的绩效工资激励政策,骨干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尚未得到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人才短缺,医疗服务能力仍不够强,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形成,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繁和找专家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以解决;统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尚未完全建成,市属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尚未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卫机构间实现互联互通,难以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提供信息化支撑作用;医防结合仍不够紧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需要强化,等等。

  第二章 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无锡市地处江苏省南部、中国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中部,辖江阴、宜兴2个县级市及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5个行政区。本文所指市区为除江阴市、宜兴市之外的5区范围。市区辖有7镇、41个街道,下设113个村委会、433个社区居委会,59 个村(居)委会(合一)。面积 1643.88 平方公里。2015 年全市常住人口651.1万人,全市生产总值8518.2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2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155元。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一)居民健康水平与主要健康问题

  1.居民健康状况。2015年末,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提高到82.04岁(男性79.04岁,女性84.27岁),孕产妇死亡率为4.53/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13‰和4.05‰,出生缺陷发生率3.99‰。

  2.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死因顺位前五位仍然是肿瘤、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和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伤害是主要死因;恶性肿瘤死因前三位分别是肺癌、胃癌和肝癌。由死亡数据显示,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死亡占全死因的89.16%,说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最主要的死因,其中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和肿瘤是危害最严重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严重威胁了人们的健康状况,慢性病防治也成为了目前最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二)医疗服务需求

  2015年全市总诊疗人次4720.8万人次(其中市区3024.7万人次),人均就诊7.28次(其中市区8.39人次);住院105.12万人次(其中市区60.05万人次),人均住院0.16次(其中市区0.17人次),其中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比达到 64%。受老龄人口占比增高、疾病谱发生较大变化、慢性病患病率和患病人口上升的影响,居民对慢性病防治、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大。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现状

  机构数:2015 年底,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 2226 个(其中市区12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9家(其中市区5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734家(其中市区286家)。

  床位数:2015 年末全市拥有医疗床位 3.72 万张(其中市区2.4万张),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2万张(其中市区0.25万张)。

  人员数:2015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45万人(其中市区3.3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6万人(其中市区1.02万人);全市注册全科医师1394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14名注册全科医师。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根据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构建与居民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实现医疗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

  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面向全体居民,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资源,保证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

  (二)效益原则

  在坚持公平性原则的前提下,从本市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实际出发,按照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卫生总体规划要求,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的服务体系,从而有效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

  (三)可及原则

  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和辖区服务人口规模及服务需求,完善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和建设规模及服务功能,方便社区居民得到服务。

  第四章 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以“健康无锡”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事业改革,积极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档升级,加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主要指标

  (一)基层卫生事业

  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大于0.92张;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 3.5 人以上,城乡每万名居民有 3.5 名以上注册全科医生;每千服务人口配备 1 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50%以上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10%以上的村卫生室分别达到省级示范标准。所有县(市、区)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到2017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力争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以上。全面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新进岗的医师规范化培训率100%。到2020年,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备稳定、持续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的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力争80%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国家、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均最低标准提高到80元,区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政府补助标准高于60元。到2020年,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高于国家、省定标准。

  (三)智慧健康

  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构建和完善智慧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初步实现“互联互通,务实应用”,努力实现每个居民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按照《江苏省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分级评价标准(2015 版)》等文件要求,改造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程再造;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数据与电子健康档案在区域信息平台的整合,支持在服务中应用和动态维护电子健康档案;加快各级平台互联互通,落实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授权开放工作要求等。力争用 1—2 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由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管理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要求,实现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应用与签约服务工作同步开展。

  第五章 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实施范围为无锡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5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根据《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苏卫办基层〔2017〕9号)精神,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升级的二级医院,以及门诊部、诊所、一级医院等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基层服务体系管理和统计。

  江阴市、宜兴市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报无锡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设置规划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市区常住人口增长和社区门急诊人次数增长预测、人口年龄结构与疾病谱改变、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础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密切相关的因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和人员设置总体框架、建设标准和服务功能等进行科学规划。

  (一)总体框架

  1.机构设置

  (1)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镇办好1所规范化建设的镇卫生院,农村建制镇的撤并过程中,高度关注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被撤并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确有需要可保留原有镇卫生院,作为所属建制镇卫生院分院或独立设置。

  (2)建立网格化基层服务体系。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年)》要求,合理规划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适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形势,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为指向,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人口聚居程度、服务半径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发挥好上引下联纽带作用,打造融区域资源集约利用、健康体检、信息数据平台支撑、实用技能进修培训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引导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设医生工作室。

  (3)重点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建成的中心镇卫生院可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4)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或按  2000—3000左右人口设置1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过大的,可下设适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5)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对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

  (6)市区需增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家(惠山区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新吴区江溪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梁溪区广瑞路街道与通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移址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2家(梁溪区扬名街道、南禅寺街道、金星街道、清名桥街道、黄巷街道、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锡山区东北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山区长安街道、玉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湖区胡埭镇卫生院,新吴区梅村街道、鸿山街道后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3家,改扩建(移址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3家。建设到位后,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数将达到55家,服务站数达到309家。

  2.病床设置

  到 2020 年,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 0.92张的标准配置,根据2020年市区人口预测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床位数应达到3670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临终关怀、老年养护病床。

  3.人员配置

  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适应基层卫生服务功能和服务规模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锡政发〔2013〕54 号)的要求,梁溪区辖区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每万常住人口不少于 15名的标准进行配置,其他区因含涉农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每万常住人口 15—18 名的标准进行配置,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基数不少于48名。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各类人员配置结构合理。城乡每万名常住居民配备有3.5名以上的注册全科医生。

  (二)建设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基础设施、科室设置、基本设备装备按照《无锡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和《无锡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锡卫基妇〔2013〕25号)进行规范化达标建设。

  2.乡镇卫生院

  总体布局、科室设置、基本设备装备按照《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试行)》(苏卫农卫〔2010〕4 号)进行创建达标建设。

  3.村卫生室

  基础设施、科室设置、基本设备装备按照《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试行)》(苏卫农卫〔2013〕5 号)进行创建达标建设。

  (三)服务功能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向二级及以上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失能、半失能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整合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职能。

  第六章 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战略目标,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优化健康服务、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建设“健康无锡”作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适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考虑人口聚集与数量,服务半径以及行政区域调整等因素,合理规划并调整优化现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大力推进网格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设。到202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实现全面达标,50%以上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10%以上的村卫生室分别达到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大于0.92张。

  三、进一步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6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卫基层〔2015〕13号)和市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通知》(锡卫基层〔2017〕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补助、人事编制、绩效分配、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省、市已经明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动态调控机制、超出基数部分按比例提取超额劳务基金机制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有关政策要求。

  四、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积极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力争建成一批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基层卫生十强县(市、区);新增建成一批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省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及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立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常态化机制,按照“防治结合、重实操技能”的原则,督促所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社区护理的所有卫技人员通过理论学习、操作考核等多种方式提升业务水平,力争在省级、国家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继续组织全市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赴国外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短期研修。完成省级下达的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务实进修”培训、乡村医生实用技能进修培训任务。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化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城区全面推行市区一体化,在涉农地区全面推行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推动资源下沉、重心下移,力争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

  五、进一步扎实推进家庭医生新型签约服务

  在深化惠山区及梁溪区江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吴区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行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和激励制度,积极探索赋予签约医生更多可调配的卫生资源。协调物价、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及收费标准,合理制定和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诊查、护理、床位、康复、手术、中医、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价格,新增个性化服务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自主定价或与服务对象协商定价,支持契约式服务工作开展。以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人群为重点,扎实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加强社会宣传与引导,提升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制度的依从性。到 2017 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到 2020 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六、进一步积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

  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见》(锡卫基层〔2015〕1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到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区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人均补助标准高于60元。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到2020年,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高于国家、省定标准。强化全科医师牵头负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融入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之中。各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各业务条线协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做到同方案、同部署、同指导、同考核、同奖惩;认真组织做好新规范的培训工作;依托省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全员在线培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和县级项目联系点业务创新,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创新试点推广交流。

  七、进一步构建“三位一体”综合防治管理服务模式

  以妇幼健康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防治管理模式,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机制,积极构建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综合医院协同服务的“三位一体”综合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专业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技术优势,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八、进一步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围绕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三个一”工程。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个家庭有一名医生签约,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

  第七章 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

  为了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和协调,建立部门协调、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理顺管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协调一致地推进规划落实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规划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部门负责根据建设规划和有关卫生专项规划预留和控制建设用地,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部门负责根据建设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列入居住地块公建配套设施项目,并按标准要求配置到位。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属地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

  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应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将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幸福统一起来,以强基层、建机制、保基本为工作原则,按照本规划目标,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的投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切实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强化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居民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度。

  三、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建立区级基层卫生统一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等统筹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以本规划为依据,对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进行统一规划、宏观调控,加快推进落实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保障等问题。逐步调整布局不合理的服务机构,在调整中进一步提档升级,提高规范化和现代化程度,促进区域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均衡发展。

  四、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建设步伐

  要制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对基层卫生紧缺人才要制定落实招录、培养、岗位使用倾斜政策。基层全科医生和其他各类卫技人员配置达到既定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加强监督评价,确保规划实施

  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保障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健康开展和有效运行。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基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基层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并有效发挥服务功能。

  第八章 规划的评价和修订

  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各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调整规划内容的,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2020年底进行周期评估,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一周期规划打好基础。

  第九章 附 则

  本《规划》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无锡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一览表(2017—2020 年);

  2.无锡市区增(改)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览表(2017—2020年)。

责编:法制办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