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老年服务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六公开” > 正文

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78批)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7-07974 生成日期 2017-11-21 公开日期 2017-11-21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78批)

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

  经审核,下列家庭初步符合无锡市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对申请家庭的资格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2758689、81823575。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经本局核准取得保障资格。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1日

  第78批公示.xls

  备注:

  1、2017年5月3日起,无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26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2、2017年5月3日起,无锡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3578元执行。

  3、2017年5月3日起,无锡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含)以下的无房家庭。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