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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7-07072 | 生成日期 | 2017-09-30 | 公开日期 | 2017-10-1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39号)精神及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在开展职业培训与市场需求对接调查的基础上 |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39号)精神及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在开展职业培训与市场需求对接调查的基础上,并综合考虑遵循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支持条件、省人社厅公布的2017年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等因素,经研究制定了“2017年无锡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一、各地区、各单位、各培训机构应积极围绕政府公布的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市场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二、对符合市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组织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且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补充意见》(锡人社发〔2012〕272号、锡财社〔2012〕32号)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补助。
三、本次公布的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为70个,其中30个列入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且生产一线岗位职工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省拨资金额给予补助。从今年起,省、市享受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补贴的职业资格等级,统一为高级工及以上。
此外,申请培训补贴的,按属地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所在单位人员按本地区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