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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7〕49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21 10:15:50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66号)精神,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目标,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市场、人才和区位优势,以电子商务发展引领互联网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消费、引导投资、创业创新、供给侧改革、产业强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着力促进供给侧改革深入开展,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对相关产业的深度渗透,构建宽松有序、充满活力、良性循环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650亿元,年增长率超过20%;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

  二、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三)加快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向平台化转型,推动综合性电子商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招引培育50家电子商务销售额超5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我市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利用国内产业领先优势,稳步推进各类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扩大行业影响。力争到2020年培育5家超20亿元的网络销售平台,培育5家有一定影响力和规模的B2B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纺织、化工、有色金属、工程机械等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建设特色交易平台,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支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五)深化制造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3D打印等技术在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生产模式。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合作,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六)大力推动O2O社区电商发展。加快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提供线上的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养老服务、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整合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和高等院校中的商业连锁、便民利民设施等线下终端,承担邮政快递代收代寄、代购寄存、生鲜配送、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提高社区商业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社区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推进旅游电商、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为旅游电商企业、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开展在线营销提供平台及服务。结合等级评定和复核检测等工作,引导酒店和旅行社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旅游电商企业通过无锡旅游资源的整合,带动景区、酒店、特产、交通等相关产业链的电商化发展,全面打造在线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推进无锡成为长三角城市旅游核心目的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八)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支持商贸企业积极开展全渠道经营,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建设梁溪区省级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示范区,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提升城市综合体服务水平。增强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影响力,积极运用互联网,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弘扬民族、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拓展服务功能,实现平台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信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九)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区)、示范镇、示范村。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畅通农产品流通,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运输,支持“快递惠农”工程,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城市供应。完善农村物流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鼓励和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现有农村物流资源,加强农村快递网点、快递末端公共服务平台和村级邮政便民服务网点建设,促进“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共同探索农村电商服务模式,加大网络零售向农村的拓展力度。(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十)做大跨境电商产业规模。发挥跨境电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网上接单+全程线上贸易+海外仓”跨境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我市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跨境电商进出口网站拓展海外销售渠道,至2020年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企业数超过5000家,销售规模达到外贸规模的20%以上,引进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龙头骨干企业,争创中国(无锡)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建设一批跨境电商海外仓。结合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海外仓建设,面向欧盟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合市内外贸、物流、电商等企业现有的海外仓储资源,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新建、扩建海外仓,支持中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抱团共建公共海外仓,到2020年创建省级公共海外仓5家以上,总面积达1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二)加强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建设。出台跨境电商服务措施,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制度。推进全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监管软硬件设施,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推进苏南硕放机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综合保税区开展“一般出口”“直购进口”“保税进口”等业务模式。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全面施行“单一窗口”模式,更大范围开展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无锡海关、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外管局、机场集团)

  五、加强电子商务园区建设

  (十三)强化用地和设施保障。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用地。鼓励利用既有建筑和闲置土地转换功能,建设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统筹电子商务产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国内外龙头企业落户和重大项目实施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十四)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服务功能。打造集企业孵化、人才培训、代运营、仓储物流、售后服务、金融服务、云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广大电商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各类服务。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动示范园区基地招引优质电商企业入驻,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支持建设电商创客中心、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孵化基地、互联网创业园,为创业群体提供低成本公共服务,打造电子商务平台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十五)支持电商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力度,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善电商物流生态环境,实施电子商务物流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商务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物流资源,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协同发展。完善电商快递信息对接,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推动建立适合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快递物流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对接。推进快递进社区、进高校、进机关“三进”工程,支持新建住宅区建设及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按相关标准设置快递服务场所。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街道(镇)社区(村)服务组织、机关学校管理部门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末端投递公共平台建设合作。鼓励与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设立大型仓储,充分发挥邮政快递网络优势,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支持和保障,进一步优化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支持苏南快递产业园建设,鼓励我市重点快递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开展跨境网购等寄递业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七、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育

  (十七)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电子商务领域人才引进,组织实施好“太湖人才计划”中电子商务领域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服务管理工作。更大力度集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在无锡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商务局)

  (十八)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发挥无锡市电子商务培训联盟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开展“青年电商创业培训”活动,加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建立一批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推动电商企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合作对接,开展跨境电商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氛围。开展农村青年互联网创业培训活动,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团市委)

  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九)落实产业支持政策。根据各地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围绕“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目标,突出电子商务发展重点,统筹安排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促进交易公平、公开、公正。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出台政策,通过优化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招引龙头企业、推动创业创新等方式,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办、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设立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政府性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其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平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或到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二十一)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做好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交易统计工作,开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情况调查,及时将达到列统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纳入调查体系。(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九、加强安全保障措施

  (二十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电子商务行政执法协调力度,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执法衔接机制,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加大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隐匿经营主体信息、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违法广告、网上非法交易、利用网络借贷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鼓励平台型服务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识别和防范,主动与执法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食药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交易安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推广可靠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加强电子合同文本及电子交易凭证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信电局、市工商局)

  (二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和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其他相关领域信息交换共享。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品牌经营,加大电子商务企业商标注册、培育和保护力度,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知名品牌。健全电商流通追溯和品质保障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网销产品的线上检验检测认证,推广电子报告和证书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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