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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等部门加快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0 10:42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工商局、市审改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快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关于加快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方案

市工商局、市审改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为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现就我市企业注册开业流程再造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开办企业增速提效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审批模式,改造审批流程,充分整合工商、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等涉企开业部门数据和资源,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限,实现新设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刻制企业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主要措施

  1.一窗收件。着眼压缩审批环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办理,将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刻制企业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等环节与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合并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在接收企业设立申请材料的同时,一并告知企业办理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税务发票的相关手续和流程,引导企业同步申请,各部门同步启动预审程序。

  2.内部流转。着眼压缩审批材料,按照能减尽减的原则,综合窗口收件时,各部门间所需材料相同的,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由综合窗口人员通过信息技术或者人工手段进行传递(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工商、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相关人员同步进驻综合窗口,为企业申请相关事项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并接受企业申请。

  3.一窗发放。着眼压缩审批时限,在前期预审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各自流程做出受理及审批决定,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含名称预核准0.5个工作日),并由综合窗口一次性将办结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及申领发票的相关手续合并发放给企业。

  三、部门职责

  1.市审改办:做好涉及企业注册开业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人员等保障到位;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

  2.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综合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选派专人负责接收企业设立申请、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税务发票的相关资料,并做好与入驻综合窗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衔接、资料传递和流转等工作;统一发放核准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及领取税务发票的相关手续。

  3.市工商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加快核准工商营业执照(含市本级名称),并将核准信息及时交换至相关部门,为其他部门办理涉企开业事项提供数据支撑;加快探索名称改革,加快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不断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业务,加快推进登记信息的共享和共用。

  4.市公安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负责和公章刻制单位间的对接,确保公章刻制即到即办,即时完成公章刻制备案;加快推出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逐步实现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下载印模并现场完成公章刻制。

  5.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负责和企业开户商业银行间的对接,在前期预审的基础上,当天完成企业开户许可;加快推出银行电子开户,逐步实现人民银行不再审核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所需的纸质营业执照等材料;对于需要留存的企业公章印模等资料,采取在线调取电子印模的方式获取。

  6.市国税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完善新开企业一键套餐,实现申领税务发票即时即办;在完成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直接登录政务服务网国税旗舰店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逐步推出在线申领发票,并通过政务专递快递送达。

  7.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结合本地区企业开办工作的实际,改进流程,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出台符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是省委、省政府“3550”整体规划的重要一环,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紧组织实施,不等不靠,勇于担当,自加压力,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协作,合力推进。各地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使审批更高效,服务更到位。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整合申请材料,完善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在8月1日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和实施好本地区“企业注册开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相关工作,确保不拖全市后腿。

  3.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全省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这一任务列入年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市审改办要牵头组织督查,对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强化刚性约束,督促加紧落实。

  附件1.开办企业“一窗办理”流程图

  2.开办企业“一窗办理”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1、2.doc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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