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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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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6-00916 生成日期 2016-03-28 公开日期 2016-03-28
文件编号 锡委办发【2016】27号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实现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是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帮助和引导经济薄弱村加快经济发展、壮大村级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困致富,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现就在全市实施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提出关于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的实施意见。

  实现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是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帮助和引导经济薄弱村加快经济发展、壮大村级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困致富,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现就在全市实施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村级帮扶放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进新一轮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作,全力组织实施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确保薄弱村帮扶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立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全局,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努力在推动薄弱村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物业经济、联合开发经营上下功夫,在创新脱困思路、深化精准扶贫、健全脱困机制、探索脱困路子上求突破,在提升薄弱村自主发展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见实效,推动经济薄弱村加快实现脱困致富。

  (二)基本思路。各级各部门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帮助和引导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共奔小康。

  ——坚持全面发展。围绕“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目标,推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精神文化、生态环境、党的建设齐头并进,推动薄弱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坚持激发活力。积极推动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由“输血保生存”向“造血促发展”转变,激发经济薄弱村内生动力,促进经济薄弱村持续长效增收。

  ——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实施精准帮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帮助经济薄弱村选准发展项目,培育实现脱困致富的优势产业。

  ——坚持多措并举。通过资金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帮扶、组织帮扶、人才帮扶、民生帮扶、设施帮扶等举措,多领域开展活动,丰富帮扶内涵。

  ——坚持真抓实干。从部门实际出发,科学谋划,注重实效,真情帮扶,不搞一刀切,扎实开展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总体目标。从2016年起组织实施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对全市2015年度村级稳定性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进行全方位、多途径、强力度的帮扶,加快脱困转化,实现共同富裕。其中,市级根据村级收入、人均村级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指标,选择确定一批特困村作为市级重点帮扶对象。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到2020年,使村级稳定性收入低于20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全面实现脱困转化;市级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村级收入率先达超200万元,基本建立稳定的长效增收机制。

  (四)主要任务。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全面达到“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要求。(1)村级实力得到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村集体经济形成一定的自主发展能力。(2)农民收入实现新增长。创业人才、致富能手数量明显增加,就业体系逐步完善,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增幅,富裕程度、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3)村庄环境实现新改观。污水处理、垃圾处置、河塘治管基本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4)文明程度取得新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村级班子成员“双带”能力显著提升,村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既和谐稳定又充满活力。

  二、主要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把握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内涵,突出重点,明确举措,不断推动经济薄弱村脱困转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班子建设。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信心增强、能力提升、组织强化,为脱困转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1)选优配强班子。结合村“两委”集中换届,坚持“双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示范户、大学生村官、复退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带头人。鼓励“三个一线”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现代农业经营者积极投身薄弱村建设,不断优化村级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能力结构,把村级班子建设成能够带领农民群众脱困致富的坚强集体。要探索建立退二线干部发挥余热的长效机制,选派有热情、有经验、热爱农村的机关退二线干部参与村务管理,让退二线干部人尽其才。(2)提升队伍素质。围绕推动农村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做好群众工作三大能力建设,开展经济薄弱村村干部集中培训,努力打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得民心的好班子,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体现自身价值、实现更大作为,为推进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3)健全激励机制。各级组织要切实注意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经济薄弱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做到既严格要求,加强管理监督,又给予充分的理解、关心和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环境。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经济薄弱村干部,要给予表扬奖励和优先提拔。妥善帮助经济薄弱村干部解决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做到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待遇、精神上有安慰,使他们更加安心、更加扎实地投入到经济薄弱村的加快发展中去。

  (二)提升内生活力。充分发挥各村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科学筹划,精准施策,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村情民意的发展路子,构建长效稳定增收机制,增强村级造血功能。(1)加强资源开发。对土地较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对山水、人文等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或具备一定农特产品资源优势的村,引导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乡村旅游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益。(2)发展物业经济。对地处城镇结合部、中心集镇、工业园区周边等区位条件较好的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以抱团联合等方式兴建标准厂房、商铺、集宿楼、仓储、农贸市场等物业型项目,从中获取稳定的物业收入。(3)盘活存量资产。支持经济薄弱村对原有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会堂、厂房、仓库等集体房产通过整修或翻建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率,挖掘存量物业资产价值,搞活存量物业市场化经营。(4)发展合作经济。支持村级牵头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发展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物业等有偿服务。鼓励经济薄弱村开展土地流转服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等。

  (三)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加大促进经济薄弱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优化经济薄弱村发展环境。(1)财政专项支持。市财政将继续设立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围绕市级重点帮扶薄弱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达标转化等方面,采取投入奖补、定额补助、转化奖励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经济薄弱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脱困转化步伐。各部门、单位扶持农村发展的各类项目资金,要向经济薄弱村倾斜,一事一议、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各个条线的扶持项目,优先考虑经济薄弱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帮扶资金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通过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2)资源配置支持。各镇(街)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新增工业集中区的土地资源、集中居住区和商业贸易区的服务资源和商业资源统筹时,要优先考虑让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鼓励经济薄弱村实行抱团联合发展的方式,采取镇(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产权明晰、收益归村”的运作模式。(3)产业项目支持。以现代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以及物业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开发、为农服务等为内容,由市(县)区统筹安排,研究确定适合经济薄弱村的产业发展项目,对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要给予大力扶持,争取每村每年组织实施1个以上产业发展项目。(4)生态补偿支持。全面落实《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锡委发﹝2014﹞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

  (四)保障村级运转。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效降低村级管理成本,切实改善村级经费困难的状况。(1)转移支付保底。建立和完善财政对经济薄弱村的转移支付制度,市(县)区、镇(街)两级要根据村级常住人口规模、村级支出情况,随财力增长逐级逐步加大对经济薄弱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减轻村级负担。对经济薄弱村集体新增经营性建设项目或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审批费用,除需上缴上级部分外,属本市收取的行政性规费予以免收。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考虑村级事权和财权的配比原则,切实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禁对村级集体进行任何名目的摊派。(3)加强资产管理。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范资产经营风险。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增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或其他重大投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调研,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评估,并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民主决策。

  (五)深化结对帮扶。启动实施新一轮市级机关单位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活动,市级机关单位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各帮扶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一支队伍、一个规划、一套制度、一本台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1)建立专门队伍。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成立帮扶工作推进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具体工作到人,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牵头协调、相关处室密切配合。(2)编制脱困规划。要紧密结合经济薄弱村的资产、资源状况和收入来源渠道,分析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与薄弱村村干部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切实明确帮扶工作的阶段目标、重要任务、保障措施等。(3)健全推进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把帮扶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规划,进一步建立进村入户、调研会商、考核奖励、资料报送等制度,促进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要定期深入结对村开展工作,主要领导半年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一次、联络员每个月一次。要强化帮扶工作考核奖励,对于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取得成效的处室和个人,在表彰评优时优先考虑。(4)及时填报台账。要建立健全结对帮扶的台账资料,如实统计、认真填写入村次数、内容以及帮扶资金、项目等,及时报送市扶持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持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定期通报各单位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

  从今年起,继续开展市领导结对挂钩联系活动,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对市级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中村级收入、人均村级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指标综合排名靠后的34个村实行挂钩联系,研究解决推进帮扶工作的思路、举措,督导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三、组织保障

  推进好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是“十三五”全市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精心部署,精心实施,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目标全面完成。

  (一)强化帮扶责任。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加快建立党政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帮扶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薄弱村帮扶工作新机制;要贯彻落实《江苏省扶贫开发条例》,成立扶贫机构,建立专项资金,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有职能部门、专职人员负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推进会,总结通报前期工作,安排部署阶段任务。市结对帮扶单位要始终坚持帮扶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带头抓帮扶,带头促落实。各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可从部门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帮助经济薄弱村解决发展难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全面建立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制度,完善信息系统,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市扶持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脱困转化目标实现程度、结对单位帮扶薄弱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考核,并通报督查结果。要把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纳入对市(县)区、镇(街)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区和有关镇(街),在评先选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要组织开展经济薄弱村脱困致富工程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介和网络等现代媒体,采取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张贴公益海报、“大篷车”宣讲、群发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对全市经济薄弱村脱困转化成效、先进集体及个人典型事迹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宣传。要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扶贫开发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切实增强依法开展经济薄弱村脱困转化工作的自觉性。要动员各方力量为经济薄弱村捐资、捐物、合作开发,营造关注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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