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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6〕101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6-22 17:03:59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无锡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2号)总体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主要依托政务网、公安网和互联网,建立完善“用数据研判评估、用数据预知预警、用数据辅助决策、用数据指导实战、用数据加强监督、用数据改革创新”消防工作新机制。在公安网重点构建大数据中心,建立数据模型和消防应用平台;在政务网重点实现与行业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以市政府“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为基础,按照信息资源交换规范,进行汇聚和同步;在互联网上重点构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平台、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和安全服务云平台,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人和物的动态实时监管和研判,规范监督消防工作的履职行为,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新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参与。按照公共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各级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强化协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激发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信息主导、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数据在业务流程中产生”的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融合统一,提升数据采集智能化、社会化水平。将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纳入政府信息化规划发展内容,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以资源共享支撑工作协同。

  (三)坚持安全有序、规范应用。制定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标准规范,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职务授权与岗位授权相结合的信息应用权限分配制度,规范不同身份角色信息应用授权管理,既确保信息安全,又满足工作需要。

  三、工作目标

  按照“警务上云、数据强消、预知预警、掌握主动”的思路,开展消防数据大采集、大汇聚,建设消防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火灾防控智能研判模型,推进网上与网下、内部与外部、专业与社会的整体联动,强化消防治理主体的多元性、过程的互动性、对象的精确性和手段的综合性,用信息化技术推动消防工作转型升级,达到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明显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一)支撑警务决策

  各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时,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强化各类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坚持用数据说话,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精确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公共消防安全与大数据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消防安全概念转化为数据标准,消防工作原则转化为数据程序,创新消防工作决策流程。建立公众参与消防决策机制,推进消防警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形成综合监管

  通过消防大数据汇集研判,建立跨层级、跨行业、全覆盖消防工作协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力量的消防安全行为,共同研究并落实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技防、物防、人防手段,实现消防力量、消防宣传、防控措施等要素的精确投放,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共同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平台的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打通部门壁垒,拓展完善安全服务云应用范围,实现社会单位综合检查模式,根据单位经营自我需求和行业部门监管需要,自动采集生成需求数据,减少社会单位工作量,变被动管理为自发管理,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动消防工作对接政府诚信管理系统,运用数据中心实时采集功能切实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推广建设中介检测、维保平台应用,通过实名认证和在线比对、实时采集现场数据、在线上传等技术手段,确保消防从业人员人证一致,操作规范,数据采集真实有效。设立消防安全奖励基金,同步建立线上和线下交流、咨询渠道,对积极发现、举报、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为公众参与消防管理打造便捷渠道,为消防社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三)主导灭火救援

  建立城市火灾监测预警平台,对接公安、安监、交通等各类信息系统,挖掘应用实时火灾关联数据,加强综合研判,实现对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城市重大火灾危险源的预警预判,掌握灭火救援主动权。汇聚研判地区典型灾害事故基础数据,建立快速高效的专家咨询机制和在线会议系统,为灾害事故处置建立信息支撑,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提升政府联勤联动、应急处突和综合保障能力水平。建立完善灾情分级响应机制,科学划分灾害事故类别、等级,确保调度指挥科学高效。逐步构建一体化辅助决策指挥体系,加强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对灾害现场周边警力、道路水源设施、固定消防设施、单位基本情况、公安道路监控视频、单位内部监控视频等要素对象实现可视化调阅查询,远程通知、指导灾害单位启动相应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实现救援力量到达灾害现场前能够初步完成灾情分析及救援预案调整、战斗力量展开部署调整,对灭火救援全过程进行评估并预测灾害事故的发展趋势,提供应对措施、辅助决策信息,提升灭火救援精确化、科学化。

  (四)夯实基础建设

  通过对地区基础消防数据的汇聚研判,客观呈现本地消防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存在的薄弱环节,为科学制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推动解决制约消防事业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投向投量、监督管理和取得效益的分析研判,确保消防经费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经费使用、投向更加合理、科学。通过对城市建成规模、产业结构布局、重大危险源、消防力量布局、火灾数据、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等各项要素数据的深度挖掘、汇聚清洗和建模分析,使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各项基础建设更加科学。

  (五)加强社会动员

  准确把握互联网高速发展、新媒体广泛应用、公共安全问题网上网下相互交织的时代特征,在加强灾害事故现场科学处置的同时,更加注重舆情引导处置。开发适用于各类消防从业人员的移动APP应用软件,动员全社会力量,分类采集消防基础信息和动态火灾隐患数据,为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道德约束、舆论引导等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提供实现路径和辅助手段。善于运用新媒体拓展群众工作途径,推动传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转型升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治教育、防范提示、安全文化宣传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去,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消防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消防大数据中心

  消防大数据中心建设以“城市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充分利用“一中心四平台”既有资源,按照信息资源交换规范的总体要求,分期分批汇聚政府各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公安专业数据、社会单位基础数据、互联网数据(首批政务及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汇聚表见附件),全面整合应用,建立数据中心。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统一数据标准,优化数据采集和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减少工作负担,实现数据“简洁、真实、鲜活”。

  (二)建立云计算基础平台

  无锡消防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依托于公安网、政务网和互联网。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5﹞123号)精神,消防大数据云平台中政务网和互联网应用以曙光城市云计算中心平台为核心,结合WSC超算中心建设,在互联网搭建消防物联网和安全服务云平台,实现社会单位日常一线数据真实采集,政务网实现行业数据互通和工作协同,在公安网搭建一级平台实现数据汇聚、模型分析。通过云平台搭建使消防机构、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角色第一时间获取到通过清洗、整理、计算的各类消防类数据,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参与度,提升消防部门日常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三)搭建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工作平台

  采取新建、对接、改造消防业务系统等措施,搭建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工作平台,支撑数据分析研判、跨层级跨行业消防工作协同管理、消防从业人员管理、网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可视化消防接处警调度、移动指挥等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日常工作。在网络联通上,由各级公安机关牵头协调,实现消防指挥中心与应急管理、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海事、卫生计生、环保、气象、铁路、民航、地铁等部门全面联网、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实现与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安监站、基层消防工作办公室等互联互通和实时响应,切实保障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络高效运转。在行业管理业务需求上,政府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提出工作建议和需求,力争打造出资源整合、覆盖范围广、数据标准规范的业务平台。

  (四)升级完善消防指挥中心

  按照大数据条件下消防工作研判指挥中心的定位,优化完善消防指挥中心功能,开展信息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和舆情处置等工作,实施预警指令网上推送、网上反馈,建立在线可视化指挥消防部队、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社会联动力量和专家在线咨询、会议系统的信息流程和工作程序。各级消防部门要向所在地政府进行汇报,确保指挥中心升级改造资金预算到位、建设标准统一,为各级政府开展消防工作提供支撑。

  (五)提升消防大数据质量

  消防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重点工作为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平台搭建及应用APP开发、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开发、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等内容,确保12月前完成一期建设工作验收总结。数据采集汇聚是整个开发建设应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数据汇聚共享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整合本单位公共安全信息资源,要按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进度同步完成首批信息资源汇聚和采集工作。数据汇聚做到规范采集和无偿提供,确保数据质量。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各部门要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和统一的标准规范采集数据,要及时响应数据共享要求,无偿为城市大数据中心(曙光云)及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务数据共享。要将电子化信息资源通过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到城市大数据中心(曙光云),并通过平台按权限获取信息资源,特别是注重利用已建或在用市级各类信息交换平台获取相关数据信息。要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动态管理,根据约定内容及时更新,并积极配合对问题数据的修正工作。

  (六)深化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

  加强消防大数据的汇聚挖掘、关联分析和创新应用,实现消防工作业务流程再造,提高消防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对已有建筑消防设施远程联网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利用物联网技术扩大数据采集广度及深度,增加对消防设施的动态数据监测和反馈,做到风险早提示、故障早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单位消防巡检服务,与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做到管理实时、范围广,数据真实、用途多,节省社会单位财力、物力和人力,提高单位自发管理积极性;深入开展新媒体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线上隐患查找、举报、奖励系统;要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深化双随机检查模式和风险内控措施,利用云平台推进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统一实施,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经信委、教育、公安、民政、国土、住建、交通、卫生计生、规划、市政园林、城管、安监、工商、消防、供电、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通过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职责明晰、共建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公安、消防、政府信息化管理等部门要组织成立工作班子,明确各部门消防大数据建设责任人和联系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梳理应用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做好本地区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沟通,确保协作共享

  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十三五”信息化建设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数据共享水平和消防工作协同配合水平。经济和信息化、数据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数据与政府其他数据的融合共享,推进消防大数据对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提高消防信用管理水平。安监部门要将危险化学品相关数据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内容。其余部门和单位也要积极将相关数据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

  (三)制定长效机制,确保数据鲜活

  各级政府特别是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重视消防大数据平台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根据自身信息资源特点,主动对接公安消防机构,明确各项数据的更新周期与方式,制定方案措施,明确责任范围,落实专人维护,确保数据的鲜活度和可信度,为数据平台的长期使用提供保障。要加强科技合作、组建人才梯队,将专业人才培养成为消防大数据更新维护和建设应用工作的主力军。

  (四)落实管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大数据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切实保证信息安全。要严格执行公共安全信息资源授权管理和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保密管理要求,按规定程序依法采集、处理、传输、共享和公开信息资源,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和舆论宣传引导,形成“信息导消、数据强消”的浓厚氛围,同时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和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发生。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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