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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等三部门2016年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6〕44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3-29 13:41:57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局等三部门《2016年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2016年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市城管局 市工商局

(2016年3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建立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为契机,按照“新建、提升、整治、完善”的原则,全面提升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

  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我市市区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

  (一)太湖新城新建1家大型农贸市场

  按照太湖新城建设总体规划和《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要求,统筹规划太湖新城区域农贸市场的配置,加快和畅路、方庙路拟建农贸市场地块的拆迁和控规的调整工作,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方案的设计、评审等工作,加快建设项目立项等申报手续,确保太湖新城年内启动建设1家标准化大型农贸市场,满足市民的菜篮子消费需求。

  (二)市区改造提升5家农贸市场

  按照“精准改造、一事一议”原则,对市民反映较强烈、投诉较多,老百姓购物体验较差的曹张等5家老旧农贸市场实施改造提升。进行场地设施改造,水、电扩容,实施雨污分流,推进消防安全达标,规范肉菜溯源、农残检测等工作,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的标准化农贸市场。

  (三)对市区120家农贸市场全面整治

  开展市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活动,对市区120家农贸市场进行分类治理。一是对在“十二五”期间新建、改造等设施较好的龙塘岸等63家农贸市场,开展以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为主题的综合治理,建立“日清理、日保洁、日达标”的管理制度。二是对硬件设施老化、经营环境秩序较差的五爱等57家农贸市场,适当增加投入,治理内外部卫生环境,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占行为,拆除乱搭乱盖各类违章违建,着力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等各类显见性突出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区人民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一)按“属地管理、市场负责”的原则,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整治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兑现,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和整治工作方案。

  (二)市商务部门负责制定《2016年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农贸市场改造补巾资金扶持方案,修订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考核验收办法,统筹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工作情况,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改造考评方案,每月通报建设和整治进展情况。

  (三)市工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部交易秩序等进行日常监管,对农贸市场周边100米内居民小区、道路两侧等经营鲜活农产品的主体审批从严把关。制定和实施市场内部综合整治及考评方案,每月将治理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城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外部环境卫生秩序等日常监管,对农贸市场周边100米内违法建设及无证、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查处。制定和实施市场外部综合整治及考评方案,每月将治理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负责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

  (六)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部门提出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提出审核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大批准后执行。

  市发改委、公安局、规划局、国土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农委、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和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3月)

  制定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成立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向各地区和责任部门下达目标任务书。

  (二)准备阶段(4月)

  1.各区人民政府对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工作班子,对新建、改造和整治市场制定实施方案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办理前期手续,启动建设和整治工作。

  2.市商务局将农贸市场建设考评方案,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分别将农贸市场内、外部综合治理和考评方案。

  (三)治理阶段(4月—9月)

  1.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建设和整治工作,市商务局、工商局和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将农贸市场建设、内外环境整治考评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对各地区农贸市场建设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薄弱环节开展重点督查。

  (四)整改阶段(10-11月)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审议意见,修正工作方案、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确保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达标。

  (五)考核验收阶段(12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成员单位对年度农贸市场改造和整治工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未达标的项目限期整改,对达标的项目给予奖励。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各有关单位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各区、市相关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以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

  2.加强检查督查。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区政府要加大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整治的力度,市商务、工商、城管等部门每月组织巡查,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通报工作进度。

  3.加强长效管理。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的定位,坚持农贸市场公有公营为主的理念,建立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资金扶持办法,建立农贸市场连锁化经营机制,实施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对农贸市场产权公有租赁承包的,原则上租赁到期后收回经营权;对年度整治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农贸市场,责令属地主管部门收回租赁经营权或更换经营管理公司。

  附件:2016年各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6年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目标分解表

                                                                                                                            单位:个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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