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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5-04021 | 生成日期 | 2015-10-26 | 公开日期 | 2015-10-26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物价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2015〕001号 |
无锡市物价局公告
锡价公告〔2015〕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15年11月下旬召开无锡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2名,其它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等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9人时,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9人时,委托社区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相关利益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等参加人分别由我局委托相关组织、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4.新闻媒体记者报名参加。
四、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属于无锡市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了解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情况。
4.热心公益,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请于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可通过信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无锡市物价局综合处报名。
新闻媒体记者请于10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记者证到我局报名。
报名地点: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 711房间,市物价局综合处 报名电话:81825026。传真:81825024
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欢迎通过以下途径,就无锡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政务微博:“无锡市物价局”新浪微博
政务网站: http://wjj.wuxi.gov.cn/
征集意见建议专用邮箱:wxwjzh@126.com
通信地址: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712房间, 无锡市物价局工价处 邮编:214131
传真号码:81825014,81825024
咨询电话: 81825027,81825030
无锡市物价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无锡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