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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4-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发〔2015〕205 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6-25 16:32:30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4—2018年)》已经市政府第 4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5 年 6 月 25 日

 

无锡市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4-2018年)

(2015 年 6 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启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503 号),我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被确定为全国 62 个“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之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治任务,根据《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到 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  8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和青少年达到 90%以上。

  (二)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  70%以上。

  (三)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低到  4%以下,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控制在 30/10  万活产数以下。

  (四)当年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规范化随访管理的比例,以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比例均达到  90%以上。

  (五)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  85%以上。

  (六)一期和二期梅毒年发病率呈下降趋势。

  (七)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艾滋病防治协作机制,逐步提高社会组织工作能力。

  (八)探索解决至少 2 个防治工作难题,形成符合我市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及时制订和下达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强化多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和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财政、民政、人社、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完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和患者救助救治力度;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完善多形式宣传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大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力度;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要完善重点人群干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艾滋病高危干预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机构和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

  通过党校、行政学院(校)培训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的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大众人群的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妇女、青年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掌握正确的防治知识,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又要加强警示性教育,促进重点人群了解艾滋病危害,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坚决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完善监测体系,掌握流行动态

  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建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检测点)全面覆盖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主动检测咨询,尽早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做好主要高危人群调查与规模估计,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监测检测工作,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开展经性传播疾病的专项调查,掌握影响我市传播的主要流行危险因素。开展丙肝疫情监测和舆情监测。

  (四)落实干预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强化在高危人群与重点人群中推广使用安全套、动员检测、生殖健康等综合干预措施。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有关规定和为性病门诊就诊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提供安全套的措施。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措施,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防护,预防职业暴露及感染。维持提升高水平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综合服务质量。

  (五)强化综合管理,提高救助救治水平

  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借鉴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模式,将感染者检测、随访、治疗程序逐步常规化、正常化。提高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救助水平,逐步提高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保报销比例。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干预、CD4  细胞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为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定期提供艾滋病检测。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

  (六)创新管理模式,动员社会组织参与

  发挥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特殊社会群体、工作方式灵活的独特优势,逐步扩大并不断完善购买社会组织开展高危人群动员检测、干预服务,感染者和病人心理支持及关怀救助等艾滋病防治的服务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提高其工作能力。探索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评价,健全竞争和退出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相关业务技术机构或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探索建立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培育基地。

  (七)探索新策略,解决防治工作难题

  结合医改,进一步完善疾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协作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市疫情特点,积极探索解决防治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如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老年人、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流动暗娼等艾滋病感染疫情上升较快人群和吸食新型毒品者等危险因素较高人群的有效干预模式;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质量的模式和措施;统筹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等,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各项工作内容和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示范区管理

  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市卫生局(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艾办)负责示范区工作的组织和总体协调。在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市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示范区日常工作管理,制订示范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防治技术方案;协调落实各部门防治工作,开展工作自查,及时上报防治工作进展;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实施督导评估,总结推广防治工作经验和模式。崇安、南长、北塘、锡山区设立区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示范区工作的协调管理,组织制订本地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汇总、上报工作信息,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

  (二)加强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工作要求

  市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指导全市制订和实施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区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成立本级技术指导专家组,为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示范区所在地的疾控机构应充实艾滋病专业技术力量,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依据国家和省级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完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关怀救助、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等具体措施。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要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各承担示范区工作的地区和单位要设立示范区经费和配套经费专账,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示范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与评估内容。

  市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省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并适时对示范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二)督导与评估要求。

  参照国家和省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的要求,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和探索工作新方法、新策略的督导与评估,落实国家和省示范区办公室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示范区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分别于 2016 年和 2018 年开展。

  附件

  无锡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

  

 

 领域

  

 

 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

  

测评标准

  

 

责任部门

  

 

备注

  

 

  一、组织保障

  

 

  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1.当地政府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建立考核机制。

  

 

  1.是否建立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市发改委,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

  

 

  

 

  2.当地政府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  制定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治工作的主要问题。

  3.制定本地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

  4.  定期对当地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是否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确定部门职责,制定多部门参与的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召开会议及对防治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3.政策和措施的针对性。

  4.督导检查报告。

  

 

市卫生局,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

  

 

  

 

  5.当地财政投入专项防治经费。

  

 

  5.是否按规定设立示范区经费和配套防治经费专帐。

  

 

市卫生局、财政局,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

  

 

  

 

  二、 监测与检测

  

 

  (一)完善监测检测体系

  

 

  1.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要具有开展艾滋病、丙肝和梅毒的检测能力,扩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和检测点的覆盖面。

  2.加强定点治疗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艾滋病确证检测能力建设;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CD4  细胞计数、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质控,保证检测质量。

  3.化检测程序,缩短结果通知时间。

  

 

  1.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含检测点)的数量和质量。

  2.定点治疗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确证检测能力覆盖情况。CD4  细胞和病毒载量检测质量考核合格情况。

  3.感染者得到最终检测结果的平均时间。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

  

 

  

 

  

 

  (二)优化自愿咨询检测点设置

  

 

  1.在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规范的咨询检测门诊,并按国家规范提供艾滋病、梅毒咨询检测服务。 2.对  12320  卫生热线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要点培训,及时为咨询者提供规范服务。

  

 

  1.咨询检测门诊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2.咨询检测的人次数。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

  

 

  

 

  (三)开展主动检测咨询

  

 

  1.医疗卫生机构将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测、住院病人和重点科室就诊者常规检测,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 2.性病诊疗机构对性病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梅毒主动检测与咨询服务。

  

 

  1.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和梅毒主动检测咨询服务数量。

  2.性病门诊首次就诊者艾滋病、梅毒检测率。

  

 

市卫生局

  

 

  

 

  (四)强化高危人群监测

  

 

  1.设有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监测哨点的示范区,要按照国家哨点监测方案要求,加强哨点监测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1.  监测人群数量及质量。 市卫生局  (四)强化高危人群监测

  

 

  1.  监测人群数量及质量。

  

 

市卫生局

  

 

  

 

  2.建立健全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和信息收集机制,及时监测,准确上报信息。

  

 

  2.  监管场所检测率及监测信息上报准确率

  

 

市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

  

 

  

 

  (五)掌握疫情和流行危险因素

  

 

  1.  开展主要高危人群调查与规模估计。 2.  对新发现的经性传播病例,开展专项调查,或在随访时关注接触史,掌握影响当地传播的危险因素。 3.  每年对当地疫情进行分析。

  

 

  1.  开展主要高危人群调查与规模估计的情况。 2.  辖区每年艾滋病传播危险因素评估报告。 3.  辖区每年疫情分析报告。

  

 

市卫生局

  

 

  在示范区启动第  1、3、5  年各一次。

  

 

  三、宣传 教育 与政 策培训

  

 

  (一)艾滋病综合防治大众宣传。

  

 

  1.  提供和发放大众人群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或标语。 2.  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活动。

  

 

  1.  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或标语的种类和数量。 2.  大众人群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包括危害及预防措施)。

  

 

市卫生局,市艾防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妇女、青年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

  

 

  1.  妇联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

  

 

  1.  对社区及农村地区的15-49  岁妇女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

  

 

 市妇联

  

 

  

 

  2.  初中及以上学校按照规定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课程或开展综合防治教育。 3.  教育部门制定针对在校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

  

 

  2.  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比例。 3.  教育部门是否制定在校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 4.校内青少年知识知晓率。

  

 

 市教育局

  

 

  

 

  4.  对校外青少年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

  

 

  5.  校外青少年知识知晓率。

  

 

 团市委

  

 

  

 

  (三)老年人、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和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 的 法 制 宣传。

  

 

  1.  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老年人、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包括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劳务输出人员、长卡司机)。

  

 

  相关人员宣传培训人次数和知识知晓率。

  

 

市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

  

 

  

 

  

 

  (四)相关部门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1.  对领导干部利用党校、行政学院(校)以及其它适宜形式,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培训。

  

 

  相关人员宣传培训人次数和知识知晓率。

  

 

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卫生局

  

 

  

 

  2.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市总工会、人社局、卫生局

  

 

  

 

  3.  对医疗卫生人员、公安和司法干警和媒体从业人员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市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广新局

  

 

  

 

  四、预防 干预

  

 

  (一)开展吸毒人群干预工作。

  

 

  1.  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长效工作机制。 2.  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服药人员提供综合干预服务。 3.  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抗病毒治疗。 4.  对其他社区吸毒人群进行检测咨询、心理辅导和禁毒教育等综合干预。

  

 

  1.  是否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长效工作机制。 2.  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实验室检测的比例。 3.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年保持率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参加抗病毒治疗比例。 4.  对社区吸毒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心理辅导和禁毒教育比例。

  

 

市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司法局

  

 

  

 

  (二)预防经性传播

  

 

  1.  对被监管人员、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1.  被监管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业主宣传教育覆盖率。

  

 

市公安局,各区艾防委

  

 

  

 

  2.  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有关规定。

  

 

  2.  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比例。

  

 

市卫生局、计生委、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旅游局

  

 

  

 

  

 

  

 

  3.  通过同伴教育、外展等多种方式在暗娼(重点是流动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中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测咨询、生殖健康等综合干预。

  

 

  3.  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

  

 

市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

  

 

  

 

  4.  为性病门诊就诊者提供安全套、性病规范诊疗、咨询和转介服务。

  

 

  4.  性病门诊为就诊者安全套提供率、梅毒规范诊疗率、转介率。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

  

 

  

 

  5.  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安全套,鼓励单阳家庭使用安全套。

  

 

  5.  为感染者和病人安全套提供比例。艾滋病单阳家庭安全套坚持使用率。

  

 

市卫生局

  

 

  

 

  6.  开展安全套免费发放服务。

  

 

  6.  人口计生网络安全套免费发放情况。流动人口聚集地安全套自动发放机数量。

  

 

市计生委

  

 

  

 

  (三)杜绝医源性感染,预防职业暴露

  

 

  1.  建立预防医源性感染制度,并开展检查。

  

 

  1.  预防医源性感染检查记录。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

  

 

  

 

  2.  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警察预防职业暴露知识培训,建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制度,进行预防职业暴露药物储备。

  

 

  2.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培训情况、规范处置报告和药物储备情况。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公安局

  

 

  

 

  3.  加强血液筛查,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3.  不发生经血传播的艾滋病、性病、丙肝、乙肝等疾病。

  

 

市卫生局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

  

 

  1.  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的检测咨询。 2.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产后随访和避孕指导。 3.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人工喂养技术指导、婴儿早期诊断、提供随访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至  18  月龄。 4.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 5.  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诊疗服务,为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规范检测。 6.  为先天梅毒患儿提供转介服务。

  

 

  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 2.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和重复妊娠比例。 3.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人工喂养率、接受婴儿早期检测比例、随访比例。 4.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5.  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妊娠梅毒治疗的比例。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1  年内随访检测率。 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

  

 

市卫生局、医管理中心

  

 

  

 

  五、随访 治疗 关怀 救助

  

 

  (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

  

 

  1.  掌握感染者和病人的分布和基本情况。 2.  开展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干预。 3.  定期为感染者进行  CD4  细胞检测,为感染者和病人的非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提供定期艾滋病检测及结果告知。

  

 

  1.  感染者和病人规范随访(随访检测)率。 2.  感染者和病人的非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

  

 

市卫生局

  

 

  

 

  (二)开展抗病毒治疗,完善临床救治工作

  

 

  1.  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和综合医疗服务。 2.  优化感染者检测、随访、治疗程序。在有条件的地区,提供检测与治疗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 3.  保证抗病毒治疗药品供应,加强药品管理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4.  定期在感染者和病人中开展结核病筛查,为发现的结核病病人提供转介服务。 5.  提供预防机会性感染的药物治疗。 6.  有条件的地方为有需求的病人提供中医药治疗。

  

 

  1.  是否有定点医院,是否建立临床救治网络。 2.  新诊断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  60  天内接受治疗的比例;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比例;新治疗病人中病毒学成功的比例;抗病毒治疗  12  个月的病人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在治病人  CD4  和病毒载量检测率。 3.  艾滋病治疗药物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

  

 

  

 

  

 

  (三)感染者关怀救助

  

 

  1.  将及时支付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费用列入专项补助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中,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

  

 

  1.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和时间。

  

 

市人社局、民政局

  

 

  

 

  2.  为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供生活救助。 3.  按民政部的要求,及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4.  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自救活动。 5.  其他帮扶措施。

  

 

  2.  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得到生活救助的比例。 3.  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得到基本生活费的比例。 4.  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开展生产活动时获得支持的情况。

  

 

市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红十字会等

  

 

  

 

  七、创新模式

  

 

  探索新策略,解决防治工作难题

  

 

  1.  结合医改,进一步明确疾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完善协作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总结新的防治策略、模式,每个示范区至少探索解决两个难题,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

  

 

 北塘区

  

 

  

 

  2.  探索控制中老年男性人群,经性传播艾滋病、性病的难题。

  

 

  

 

 锡山区

  

 

  

 

  3.  探索开展流动暗娼人群艾滋病“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控制经性传播艾滋病、性病的难题。

  

 

  

 

 崇安区

  

 

  

 

  

 

  

 

  4.  探索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控制经性传播艾滋病、性病的难题。

  

 

  

 

 南长区

  

 

  

 

  5.  国家指定的性病防治策略探索工作。

  

 

  

 

 市卫生局

  

 

  

 

责编: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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