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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4-02341 | 生成日期 | 2014-09-29 | 公开日期 | 2014-09-30 |
| 文件编号 | 锡教发〔2014〕207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教育局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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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市属民办学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方案》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委活动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统一部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合理安排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锡教发〔2014〕25号)精神,现就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围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过长、作息时间安排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组织专项行动,推动严格执行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更好地营造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二、行动重点
(一)规范优化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安排。作息时间安排应综合考虑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生家庭居住地分布、道路交通压力等情况,可根据季节变化作出调整。作息时间安排事先应广泛听取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公安交警部门、公交公司等各方意见,并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布。
(二)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总量规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在符合总量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合理安排学生午间休息、自习课等。
(三)着力纠正学校、教师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问题。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应在8时15分以后,初中一般应在7时45分以后,高中一般应在7时30分以后(冬季上课时间可适当推迟);在规定上课时间前不安排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在规定上课时间前到校,不视作迟到。
(四)做好提前到校或延迟离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少数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到校或延迟离校的,学校应统一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学生安全。
三、工作安排
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专项行动自10月初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10月8日—20日)。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对所属学校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照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通过适当形式全面排查本地区、本单位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在校时间过长、到校时间过早、挤占学生休息时间等问题,对查实的情况按照市文件精神进行认真整改,向学生、家长和群众通报。市属民办学校按照要求自行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集中检查(10月21日—30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开展集中检查,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对行动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督促加强整改,并及时向当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三)督查总结(11月1日—10日)。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开展随机抽查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开展规范优化中小学作息时间专项行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推进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安排,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实施。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要坚持开门整改。各地、各校规范优化学生作息时间安排的整改落实内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及时向家长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进行通报,让社会和家长充分知情,同时通过行风监督、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三要注重工作成效。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既重视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做到令行禁止,更突出常态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实施科学治理。注重总结工作成效,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不断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果。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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