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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维权须知

所属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具体受理地点见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0510-12329监督电话:0510-12345

办理时间:具体受理时间见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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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

(维权条件)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与所投诉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书等)

(3)在所投诉单位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盖章并由本人签名的工资明细或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者在劳动或司法部门审理过程中承认过的工资,或社保缴费清单等)

(4)其他与投诉案件有关的材料

以上证据材料应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3、办理流程

职工应至中心各分支机构投诉柜台办理投诉登记,并在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将视为撤回投诉。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申请

申请人带齐职工维权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维权窗口

审核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维权窗口

受理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受理职工维权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维权窗口

 

 

 

 

 

 

 

职工维权服务场所及时间

单位名称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运河东路3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

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

0510-12329

4、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当事人在限期内不作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稽〔2021〕83号)第二条“严格执法程序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第(七)款: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举报受理工作。举报受理机构收到举报后统一登记,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同时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5、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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