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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值提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5-03248
生成日期 2025-06-13
公开日期 2025-06-30
文件编号 锡政办发〔2025〕26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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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值提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值提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值提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和扩容提质中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本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近年来,无锡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工业经济“压舱石”作用凸显。但工业大企业支撑拉动作用不足,产值超100亿元企业数量有所减少,超50亿元和超10亿元企业数量增长有所放缓。2024年,全市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为27家、70家、438家。为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大企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壮大体量、提升质量,结合近三年规上工业企业新增及规模增长情况综合测算,筛选支持一批企业,通过建库培育、动态管理、精准施策,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增资扩能、模式创新等方式壮大规模。力争到2027年,全市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数量分别不少于35家、100家、600家,切实助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动态培育服务机制

  1.动态建库培育。建立提增行动培育企业库并动态更新。设立培育企业入库标准,2025年首批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培育入库企业2024年产值一般应分别达到77亿元、39亿元、5亿元以上。实行“年度评价更新+即时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一季度对培育库进行评估调整,对爆发式增长及新招引重大项目投产的企业,根据产值达标情况及时增补入库,对产值低于入库门槛或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的企业及时退库。〔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用足政策支持。依法依规整合国家和省、市各级惠企政策资源,统筹各级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培育企业精准赋能,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加大政策宣贯、申报辅导及对上争取力度,支持培育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强化增量政策适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精准为企服务。建立分级跟踪服务机制,市领导挂钩联系100亿元规模培育企业,市级分集群、分部门对接服务50亿元规模培育企业,做好“点对点”服务,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各地区具体负责10亿元规模培育企业跟踪培育。强化培育企业金融支持及用工服务保障,依法依规落实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保障。在项目招引、要素保障、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方面,对重大产业项目给予保障支持。加力开展国内外各类市场开拓活动,积极组织培育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参与产业链供需对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企业做大做强行动

  1.推动企业做大规模。引导培育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实施增资扩能、利润再投,实现规模做大、产业链延伸,推动企业从单一生产基地向“生产+总部”转变。支持培育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市场化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迅速提升企业规模。推动培育企业开展海外研发机构、品牌营销网络收购,建立海外供应链网络,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企业价值链延伸。鼓励有基础实力的培育企业发挥产业链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加速集聚、协同发展。鼓励培育企业从单一制造向“产品+服务”升级,推动原材料零部件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引导培育企业按照“总部+基地”模式,建设海外、域外生产基地、原料供应基地、分销中心、研发中心,推动企业跨区域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项目增量释放。深入推进“以商引商”“以链招商”,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特别是招引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产业链控制力的终端产品和整机企业。全力招引一批创新能力强、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潜力足的龙头型工业项目,提升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在建项目细化梳理和跟踪推进,倒排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及时掌握项目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在建项目提速提效提质,加速产能释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企业提质扩能行动

  1.鼓励企业创新产品研发。引导培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鼓励金融机构为培育企业提供科技研发风险保障产品和服务,完善攻关项目研发风险分担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纳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用好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支持政策,推动工业品首购首用。(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金融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引导培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模式创新,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两新”项目。深入推进“人工智能+”标杆城市建设,推动智能工厂梯度建设,鼓励培育企业在生产调度、质量管控、设备运维、仓储物流等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提升生产过程感知、分析、决策和执行的智能化水平。引导培育企业积极开展大模型应用先行先试,加强模型工业场景适配性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企业强化品质建设。注重质量标准引领,积极抢占行业话语权,鼓励培育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专利审查,推动专利成果产业化。支持培育企业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标杆创建。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扶优工程,支持培育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鼓励参与国家、省级质量强链攻关项目,争创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由市制造强市和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产值提增培育工作,各地区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部门、地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和协调重大事项,合力解决培育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培育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定期收集培育企业发展成果,加大对典型案例、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