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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堰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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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8-02803 生成日期 2018-04-28 公开日期 2018-04-2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堰桥段)

  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堰桥段)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堰桥段)。

  二、房屋征收范围

  该项目共征收9户(其中:住宅:3户,非住宅:6户),约21247.66平方米(含未登记建筑面积)。

  住宅:堰桥镇中路4号徐益新、堰桥镇锡澄南路王美娟、堰桥镇中街冯军峰。

  非住宅:堰桥镇中街徐娟蓉、堰桥镇中街苏德兴、堰桥镇中街许国忠、堰桥镇中街许惠娟、堰桥镇中街无锡市堰桥供销合作社、堰桥镇堰桥中路22号堰桥镇卫生院。

  上述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签约期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征收补偿方案(堰桥段).doc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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