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4 16:08 来源:江阴
周政发〔2020〕45号
关于印发《周庄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周庄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周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周庄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供给方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澄政发〔2020〕33号《关于加快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下达我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整理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以江阴市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调整镇工业园区范围,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整合盘活村级低效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土地利用的提质增效。
二、实施原则
对城镇开发边界外企业实行分类处置:对鼓励类产业、优质高效或规模以上的企业,待镇工业园区拓展空间后搬迁入园;对村级集中工业区范围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保征缴、税收缴纳等法定责任实施规范管理的企业,根据上级要求暂时保留,逐年实施关停;对影响规划实施、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被镇土地资源利用领导小组认定为低效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重点整合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闲置或低效的村建设用地。具体包括:
1.根据“厂中厂”“散乱污”“263”专项行动的标准,需要整治关停的企业地块。
2.群众信访反映属实的环境突出问题或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地块。
3.镇土地资源利用领导小组认定的亩均综合效益评价低效的企业地块。
4.废弃闲置的宅基地。
5.其他被镇土地资源利用领导小组认定为必须拆迁复垦的企业地块。
三、实施主体
明确实施主体为各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议签订、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制定工作计划。按照“确定总量、三年计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根据全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三年不少于1300亩的总量要求和下达给各村的目标任务,编制土地整理三年拆迁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必须确定当年实施范围内企业名单数量和拆迁复垦的土地面积,于2020年10月上旬上报镇土地资源利用办公室,经镇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资产评估。“拆旧复垦”地块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开展企业房屋等补偿评估工作,为“拆旧复垦”所涉企业拆迁提供补偿依据,2020年拆迁计划的评估工作于10月底全部完成,评估报告报镇建设局动迁安置科审核。
3.开展签约清障。评估结束后,由各村与企业法人洽谈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企业搬迁完毕后,由村通过招标入围的房屋拆除单位来组织实施拆除。2020年拆迁计划的全部拆除清障工作必须于12月底完成。
4.实施土地复垦。地块清障后结束,由各村组织实施土地复垦工作。2020年的复垦工作必须在2021年1月底完成,复垦标准必须符合市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验收通过。
5.报送验收审核。由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办公室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对“拆旧复垦”地块组织实施验收。
6.落实长效管护。“拆旧复垦”土地验收结束后,由镇与村签订复垦土地管护协议,落实长效管理。
五、政策支持
1.工业企业及宅基地复垦项目补偿费用。“拆旧复垦”项目完成后,根据国土部门验收的土地面积,一次性补助80万元/亩。费用包括:企业(民房)拆迁补偿、土地复垦、评估、实施等费用。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由镇拨付到属地村委,由属地村委包干使用。企业(民房)拆迁补偿“拆旧复垦”地块所涉标准,各村可参照周政发〔2019〕20号《周庄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2.目标考核奖励。镇对下达各村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工业用地给予村一次性3万/亩的考核奖励,新农村建设住宅房屋地块的“拆旧复垦”项目不再另行享受目标考核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镇成立专门国资平台按照“政府统一指导、资金统一结算、指标统一调配”的“三个统一”原则,对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工作进行实体化运作,负责对上对下的结算。各村要组建相应的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分工。
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审核、部署安排年度目标任务,协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对各村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统计上报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负责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政策的宣传、解释,做到上通下达。
2.镇经发局。经济运行科负责列出各村现有工业企业规模、产业门类、产出贡献等情况;农村工作科负责村做好复垦区域技术指导,确保新增垦地质量达标,对村通过“拆旧复垦”取得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做好全方位的监管。
3.镇建设局。动迁安置科负责村年度已列入项目库的企业评估审核、拆迁推进,指导督促各村按时间节点完成拆迁协议签订、搬迁、拆除等工作。
4.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全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资金的筹措,搭建融资平台,为镇村二级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5.江阴市税务局周庄税务分局。对城镇开发边界外企业加强税收监管及效益评估工作。
6.镇综合执法局。根据政府年度企业关停计划,结合各村工业企业的各项指标因素,对周围环境、农村居民的评估影响情况,生态环境科结合“263”“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拟定需关停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结合“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拟定需关停企业。加强对城镇开发边界外企业违章建设的执法监管。
7.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庄分局。负责全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项目库的上图入库、调整、上报工作;配合农村工作科做好复垦现场技术指导;做好项目库的自验、上级验收对接工作,确保年度复垦工作一次通过上级验收。
8.江南水务周庄营业所。负责对“拆旧复垦”地块内企业断水工作,确保拆旧工作安全。
9.周庄供电所。负责对“拆旧复垦”地块内企业断电工作,确保拆旧工作安全。
(三)强化综合考评。把推进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列入对各村、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项考核工作办法,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评价,加强工作推进的指导、督促和考核,确保全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关于成立周庄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2.周庄镇2020—2022年拟复垦面积统计表
附件1
关于成立周庄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供给方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澄政发〔2020〕3号《关于加快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和下达我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整理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周庄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学春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
赵振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剑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庞远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赵 峰 镇党委委员、周庄村党委书记
胡士勇 华宏村党委书记
袁晓华 陶城村党总支书记
刘金龙 东林村党总支书记
蒋中华 稷山村党总支书记
殷良忠 宗言村党委书记
李浩庆 长乐村党总支书记
蔡永兴 长寿村党总支书记
孙长福 长南村党总支书记
徐 剑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兼生态环境科科长
缪建锋 镇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 勇 镇经发局农村工作科科长
耿永富 镇党政办副主任兼综合科科长
鲍建光 镇建设局动迁安置科科长
周一明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兼财政管理科
科长
沈利球 市税务局周庄税务分局局长
沈志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庄分局局长
缪文虎 江南水务周庄营业所所长
侯海雄 周庄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局动迁安置科,鲍建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审核、部署安排年度目标任务,协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对各村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统计上报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负责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政策的宣传、解释,做到上通下达。
附件2
周庄镇2020-2022年拟复垦面积统计表
单位:亩
序号
村
复垦潜力
已调村控区面积
2020年
任务数
2021年
任务数
2022年
任务数
2020-2022年
总任务数
2020年实际
下达任务
2020年拟申报入库面积
备 注
1
周庄村
178.1
83.5
13
22
24
59
30
32.8
2
华宏村
122.61
53.6
9
15
17
41
15
20.6
3
稷山村
136.93
88.1
10
17
18
45
12
21.8
4
东林村
562.45
308.8
40
68
78
186
40
51.2
5
陶城村
661.87
218.1
46
80
92
218
46
62.3
6
宗言村
472.91
143.1
35
55
66
156
40
41.5
7
长寿村
1321.13
242.0
95
158
185
438
95
42.9
8
长乐村
383.68
77.9
27
46
55
128
27
36.5
9
长南村
120.55
29.8
9
15
17
41
15
15.4
合 计
3960.23
1244.9
284
476
552
1312
320
325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