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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市容不损害公物
时间:2008-6-1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无锡市民文明公约》、《无锡市民行为准则》解读之四
随着多年的建设,我市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硬件设施不断改善,但目前破坏城市市容、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仍相当普遍,有些还十分严重,极大地影响了我市的文明形象。例如:无证设摊、占道经营、车辆抛洒滴漏、遮阳篷破旧;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以及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乱涂乱写乱张贴、乱牵乱挂乱晾晒,随处焚烧树叶、垃圾等。此外,还有损坏公用电话亭、电话机,污损公园座椅、践踏公共绿地等损害公物的行为。
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中,每个人都会觉得心情舒畅。而整洁优美的环境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创造和维护。城市是我家,市容靠大家。我们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爱护市容环境,并对损害市容环境、损害公物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责编:《中国无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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