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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06 13: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20-00003
发文日期
2020-02-06
公开日期
2020-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收支,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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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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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政策法规部、综合业务部、电子业务部、网络服务部、客服部。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营业部、江阴市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锡山分中心、惠山分中心。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包含营业部)、江阴市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锡山分中心、惠山分中心。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我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房住不炒”的历史定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安居梦,继续奋斗、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从严治党,促进队伍建设新风貌。坚持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放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巩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深学细照笃行,从严从实整改,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围绕群众利益,促进民生保障新发展。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以政策宣传与依法扩面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巩固和扩展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进一步完善贷款、提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面对流动性紧张问题,进一步完善贷款规模控制、贷款轮候等措施,保障职工的贷款需求;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提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调整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一步优化配置,完善公积金便民服务网络。

  (三)围绕创新引领,促进服务便民新提升。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在积极推广现有微信端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更多便民服务;根据省、市关于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的要求,扩大在政务服务APP上的公积金业务功能,拓宽公积金便民服务渠道,提升制度影响力。

  (四)围绕风险防范,促进安全管理新成效。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计划修订贷款内控政策与程序,并将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进一步优化执法信息化系统,固化执法流程及表单,降低人为操作风险,提高执法工作效能;研究开发内部审计软件,实现中心业务系统数据电子化稽查;计划开展宜兴分中心及惠山分中心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贷款逾期业务专项检查、各分支机构办公经费及大额资金划拨使用专项检查、贷款新系统流程及控制检查、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安全技术体系建设,保证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542.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750.43万元,减少11.9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542.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542.3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54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0.43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28.30万元,减少11.7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3.85万元,减少4.1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 城乡社区(类)支出4807.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29.64万元,减少14.72%。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4. 住房保障(类)支出432.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1.36万元,增长34.64%。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基数增加;二是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上调。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转下年资金预算。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86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16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67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5.59万元,减少19.24%。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542.3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42.3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542.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66.92万元,占33.68%;

  项目支出3675.41万元,占66.3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42.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0.43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54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0.43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1.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30万元,减少17.6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90.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5万元,减少4.1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三)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4807.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29.64万元,减少14.72%。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四)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6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6.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2万元,增长46.99%。主要原因:一是提租补贴发放基数增加;二是提租补贴发放比例上调。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29.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8万元,增长38.67%。主要原因:一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增加;二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66.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5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0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4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0.43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是系统集成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66.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5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0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68%;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60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会议和条线业务工作会议增加。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8.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35.1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90.7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44.44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等。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5542.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