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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2 17:3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19-00009
发文日期
2019-03-22
公开日期
2019-03-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收支,存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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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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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缴存篇

  

    2018年,中心积极拓宽扩面思路,狠抓工作源头,多措并举提高制度惠及面,各项缴存指标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单位:实缴单位52431家,同比增长24.02%

        新开户单位13290家,同比增长55.55%

        净增单位10154家,增长率24.02%(同比增长66.68%)

  职工:实缴职工158.52万人,同比增长9.65%

        新开户职工27.73万人,同比增长12.22%

        净增职工13.95万人,增长率9.65%(同比增长23.56%)

  金额:缴存额199.43亿元,同比增长17.27%

        缴存总额1344.68亿元,同比增长17.41%

        缴存余额534.24亿元,同比增长12.14%

  非公群体已然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中坚力

 

      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中,非公单位和非公职工所占比例高达90.28%和75.78%,分别比2017年增加了2.35、2.02个百分点。非公群体正逐步壮大,已然成为无锡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坚持依法行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催缴:

 向连续三个月未办理汇缴的单位发送催缴通知书3201份,督促1210家单位为4832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1013.87万元;

② 维权:

全年共计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案件1504起,同比增长101.61%;责令单位限期缴存809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26起,同比增长64.25%,共计为547名职工成功追缴1719.2万元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缴存政策:

    1.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21250元(无锡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基数下限:1890元(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12%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5%-12%之间自行确定。

    积极落实国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工作要求,企业无需审批即可降低缴存比例至最低5%,允许亏损企业申请暂缓缴纳,切实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助力。

     ◆申请缓缴的手续:上一年度为亏损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部分。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继续缓缴的,应提前1个月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3.存款利率

    每年6月30日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息。

相关指标解释口径

    1.实缴单位数:指实际发生过1次(含)以上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数。

    2.新开户单位数:指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的单位数。

    3.实缴职工数:指实际发生过1次(含)以上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

    4.新开户职工数:指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的职工人数。

    5.缴存额:指当年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实际汇缴、补缴金额和结转利息)。

    6.缴存总额:指截至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的累计缴存金额。

    7.缴存余额:指截至年度末缴存总额(包括应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转利息)扣除累计提取额后的金额。

 

  
  无锡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提取篇

    2018年,中心认真落实国家“放管服”工作要求,打出了一系列政策惠民、服务便民的“组合拳”,有效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

    提取笔数:226.43万笔,同比增长21.34%:

    ◆2018年,51.44万名缴存职工(即近三成缴存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全年,除15.47万笔微信端提取以外,中心的小桂圆们在250个工作日,2000个小时的服务时间内为大家办理了210.96万笔业务,相当于每分钟要办理近18笔业务!

    提取额:  141.61亿元,同比增长25.69%;

    提取总额:810.44亿元,同比增长21.17%;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1.01%:

    ◆2018年大家缴存进来的公积金,七成以上的资金在当年就被提取走了。此外,中心还要利用剩下的资金为大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大家享受低息贷款优惠。而存在公积金账户的钱,中心每年6月30日会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大家结息哦!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占比达84.52%,同比上升30.44%,助力职工“住有所居”。其中还贷提取金额同比上升23.09%,系中心4月份增加组合贷款委托还贷政策,进一步减轻了职工还贷压力;租房提取金额为去年的5.92倍,通过微信端提取简化提取手续,减少职工跑腿。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占15.48%,同比上升4.83%,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8年,中心进一步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致力于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线办理退休提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租房提取、购房提取、委托还贷签解约等业务。全年共办理微信端个人业务24.99万笔,占同类业务量的90.35%。相当于每个工作日有近1000名职工在微信端成功办理相应业务,极大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损耗。

  

重拳出击,专项整治违规行为

①专项整治违规提取公积金:

    中心与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不定期对租房、购房提取业务进行事后抽样核查,文件发布至今,共发现违规提取8笔,追回提取资金14.43万元。  

②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

    中心与市住建局、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发布至今,已查处5名违法违规人员。

2018年度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以惠民利民为核心,进一步优化提取、还贷业务,全年共调整提取业务政策4项。

   2018.04.13  调整委托还贷政策

  ①扩大还贷业务范围:增加组合住房贷款还贷业务;

  ②调整委托还贷办理对象:调整为借款人、配偶及参与还贷的直系亲属

  2018.07.01  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 9000元/人·年 → 12000元/人·年

  2018.07.10  规范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①新增“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含)以上;

  ②取消4项提取业务:“离开本市提取”、“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2018.12.07  进一步规范提取政策

  ①规范购房提取金额:同一套房屋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②规范还贷提取金额:同一笔贷款单次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累计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③规范重大疾病范围:“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中,重大疾病参照无锡市医保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

  ④调整部分提取业务办理对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遭遇突发事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的对象调整为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

相关指标解释口径

    1.提取额:指当年职工实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提取总额:指截至年度末职工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3.提取率:指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无锡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贷款篇

      中心紧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点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贷款笔数:  3.71万笔,同比增长34.42%;

  贷款金额:158.18亿元,同比增长60.07%;

  “应贷尽贷”:个贷率98.95%,比上年增加6.98个百分点。

  各项指标均创下无锡公积金贷款历史新高。

  重点支持职工购房刚需

◆首次公积金贷款3.03万户,占同期公积金放贷总户数的81.68%,住房公积金在满足职工刚性购房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低收入群体申请住房贷款户数占总户数的96.78%,无锡公积金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充分发挥了制度互助性,强化了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坚决维护缴存职工贷款权益

   2018年1月,中心与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同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限制、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进行惩戒,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①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04亿元,参与公积金制度让职工享受到了政策性低息贷款的优惠,减轻了职工的购房压力。

   ②通过发放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达406.79万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最高贷款额度:

   ①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50万元;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30万元;

   ②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80万元;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60万元;

   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及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缴存余额关联计算,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2)最低首付款比例: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20%;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市区(含锡山、惠山)40%、

                江阴市、宜兴市20%

   (3)贷款利率: 

期限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商业贷款年利率 

一年(含)以内

2.75%

4.35%

一至五年(含)

2.75%

4.75%

五年以上

3.25%

4.90%

 

   (4)贷款条件及贷款所需资料:

   ①移动端:“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办事指南—贷款类

   ②电脑端:“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栏”(网址:www.wuxi.gov.cn/gjj)—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办理类—公积金贷款

相关指标解释口径

   1.个人住房贷款率(即个贷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2.异地贷款发放额:指当年对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

   3.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4.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5.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无锡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服务篇

建设综合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维度

   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 “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


①“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72.71万个,满意率99.97%;

②免费短信:短信平台受益职工数124.78万,覆盖实缴职工数的91.36%;

③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7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2682件,答复及时率100%;

④网上营业厅:网厅签约单位达4.25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77.25%,覆盖缴存职工124.77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90.66%;

⑤微信公众号:“无锡公积金”关注人数已突破102万,发送推文32次55篇。

强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①统一服务标准:制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投诉处理、“12329”客服人员服务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服务;

    ②推行文明服务六步法:推行 “站相迎、礼貌问、双手接、快准办、交接清、微笑别”服务六步法,提升中心柜面服务质量;

    ③开展服务考核评选:开展柜面服务量化考核及“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①党建引领:参与迎龙桥街道发起的“锋领•迎龙”党建联盟,认领 “先锋益行”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项目;

    ②志愿服务:开展曹一社区结对助学、春节慰问、看望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44次;

    ③阳光扶贫:中心领导干部全年16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家庭,切实推进中心“阳光扶贫”工作。

 

加强信息共享,扩展政策广度

    2018年,中心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的信息共享,扩大与银行的合作广度,新增南京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宜兴农商行5家银行开展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既支持了职工个人消费,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增强了制度吸引力,提高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