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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3-01 15: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19-00007
发文日期
2019-01-07
公开日期
2019-03-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资金,存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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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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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定不移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和领跑者”作出积极贡献。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33万个,新增缴存职工27.73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47.5%;归集住房公积金197.77亿元,同比增长17.7%;提取住房公积金141.61亿元,同比增长25.69%;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71万户、158.18亿元,同比增长34.42%、60.07%,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225.98%;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6.71亿元,业务支出8.9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7.78亿元。全市新增缴存单位数、新增缴存职工数、归集额、贷款额等主要业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截至2018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7.12万家,已开户职工231.86万人,归集余额达534.24亿元,贷款余额达528.64亿元。

   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充分释放制度红利,打造惠民公积金。

   1.巩固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扩面开源。

   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宣传体系,通过全市网络媒体、广播电台、电视新闻、各大报刊持续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深入广场、企业现场宣传、解读政策,广泛普及公积金法规制度;与无锡地铁合作,在地铁1号线、2号线各开设3列“公积金宣传专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宽非公企业制度覆盖面,充分利用社保、工商等多部门信息数据,加大对全市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停缴欠缴公积金的单位核查催缴力度。三是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将非归集银行纳入奖励范围,调动所有受托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四是加强执法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继续坚持执法约谈与《律师函》制度,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2018年,中心共发送1315份设立账户通知书,寄送律师函299份,约谈93家单位,促建促缴单位766家,为2.89万名职工办理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共发送催缴通知书3201份,督促1210家单位为4832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1013.87万元;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案件1504起,责令单位限期缴存809起,为职工成功追缴1719.2万元。

   2. 立足“房住不炒”,分类实施精准调控。

   中心紧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点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2018年1月,根据苏建金管〔2018〕2号文件精神,中心与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二是加大对刚需性购房支持。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中心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自7月1日起,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借款人及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为80万,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及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缴存余额关联计算,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2018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首次公积金贷款3.03万户、126.18亿元,占同期公积金放贷总户数的81.68%,放贷金额的79.77%,中低收入群体住房贷款3.51万户、148.16亿元,占同期本市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96.78%,放贷金额的96.05%,充分发挥制度互助性,不断强化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21.44%,同比增长36.13%,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显著上升,为住房消费市场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3、落实上级精神,多措并举惠民利民。

   一是优化提取、还贷业务。中心在开通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新增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偿还组合贷款业务,截至12月底,已有1.18万人签订组合贷款委托还贷业务;7月1日起,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9000元提高至12000元;落实省住建厅关于“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封存满6个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精简提取业务类型,新增“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取消4类提取业务。是保障港澳台同胞公积金权益。根据苏建金管〔2018〕3号文件精神,中心于1月15日予以转发,确保在锡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享有公积金待遇,支持港澳台同胞通过缴存使用公积金实现安居。三是降低企业成本。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自7月起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由8%-12%调整为5%-12%,允许亏损企业申请暂缓缴纳,切实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四是助推新市民扎根城市。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我市新吴区和江阴市开展实地调查,多渠道收集本市新市民阶层状况、住房使用情况、住房需求状况等,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住建厅,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性依据。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智慧公积金

   1.服务平台协同发展。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 “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2018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72.71万个,满意率99.97%;免费短信平台受益职工数达到124.78万,覆盖实缴职工数的91.36%;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7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2682件,答复及时率100%;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4.25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77.25%,覆盖缴存职工124.77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90.66%;“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102万,发送推文32次55篇。

   2.科技创新纵深突破。1月23日,中心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新增租房提取业务,全年共办理租房提取9.3万笔,提取公积金6.39亿元,是2017年全年租房提取业务量的5.8倍。12月7日,中心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又新增购房提取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线办理退休提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委托还贷签、解约、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业务,2018年共办理微信端提取业务24.99万笔,占同类业务量的90.35%,极大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损耗,进一步深化了“不见面服务”改革。2018年3月,中心顺利通过部省联合验收组双贯标工作验收,并将江苏银行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全部接入住建部结算系统,实现账户全覆盖。

   3.信息资源深度互联。根据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中心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互联,目前已成功接入江苏政务APP,实现查询公积金功能。同时,中心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的信息共享,扩大与银行的合作广度,新增南京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宜兴农商行5家银行开展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既支持了职工个人消费,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增强了制度吸引力,提高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三)着力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打造安全公积金

   1.狠抓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中心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及巡察整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回避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内部轮岗交流制度、内部采购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办法等26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落实,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坚持内外结合,加强风险防范。一是加强内部审计。今年共开展12次月度审计,共查出问题69个,提出建议10条;组织开展12次专项审计,共查出问题17个,提出建议23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中心被市纪委等四部门评为2017年度内审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二是加强外部监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19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三是落实信息公开。2018年1月,中心制定《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11类业务、财务、社会效益等主要数据和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提升中心治理能力。

   3.强化资金运作,预防流动性风险。今年以来,受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激增的影响,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需求持续增加,资金使用率屡创新高,截至12月底,全市资金使用率已达98.95%的高位,面对资金流动性不足、资金供求不匹配等问题,中心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定期分析公积金业务运行和收支情况,科学预测资金走势,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资金存款结构,实现资金运作和资金收益的动态平衡。二是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剂资金余缺,平衡内部资金供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中心内部共调剂资金3亿元。三是积极筹备融资应急方案,邀请市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相关部门专家与中心总会计师组成融资应急方案评审组,确定采用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融资方式。下一步中心计划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竞价融资。

   4.加强执法联动,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一是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中心与市住建局、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文件发布至今,已查处5名违法违规人员。二是专项整治违规提取公积金。中心与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不定期对租房、购房提取业务进行事后抽样核查,文件发布至今,共发现违规提取8笔,追回提取资金14.43万元。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联动效应。中心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协议》,规范法院执行公积金工作,并对利用虚假诉讼和执行恶意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形成了强有力的管控网络。

   (四)全面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廉洁公积金

   1.重巡察,整改落实常抓不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3月22日至6月21日对中心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其中包括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项专项检查。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诚恳接受检查,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巡察组于7月26日提出反馈意见,中心立即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0类问题41项整改任务,提出了93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规定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措施、事事有着落。中心根据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9月26日,巡察整改情况“双报告”经巡查组审阅通过,上报了市巡察办。中心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在中心各党支部和10月18日的《无锡日报》进行了双公示,目前未收到意见建议。巡察反馈的41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2.强党建,执政根基深耕厚植。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中心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组织12次中心组学习;开展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教育,将非党中层以上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学习教育范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突出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赴上海中共一大会址、沙家浜红色教育基地、江阴华西村、绍兴鲁迅故里、周恩来故居、书圣故里、蔡元培故居等地现场教学;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增强政治意识,巩固干部职工思想基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不断巩固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参与迎龙桥街道发起的“锋领•迎龙”党建联盟,认领 “先锋益行”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曹一社区结对助学、春节慰问、看望老人等“先锋益行”志愿活动44次;开展“阳光扶贫”工作,中心领导干部全年16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家庭。

   3.弘廉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列入各分支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警示片《2017锡城反腐警示录》、《巡查利剑》,“清廉中国•微视频”展播微电影《骄傲》等,在OA系统定期开展廉文教育活动,建立微信群转发推送廉政警示博文,开展 “5.10”思廉日活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三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勤政廉政各项规定,上报2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完成中心通信套餐(补贴)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清理活动及后续查核工作。

   4.提素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行 “站相迎、礼貌问、双手接、快准办、交接清、微笑别”服务六步法,中心柜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制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投诉处理、“12329”客服人员服务等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开展柜面服务量化考核及“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培训、赴湖南大学参加“2018年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塑造了一支“敢担当、重实干、优服务、守清廉”的“金管家”队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覆盖面发展不平衡。一是行业缴存覆盖率差距大。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基本实现全员覆盖,而非公企业制度覆盖率普遍偏低,扩面工作困难重重。二是区域间发展不均衡。我市市区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为70%左右,其它地区相对偏低,乡镇与市区相比差距很大,补齐短板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重点。

   (二)缴存与使用发展不平衡。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入265.5亿元(其中缴存197.77亿元,回收资金67.73亿元),资金流出299.79亿元(其中发放贷款158.18亿元,提取141.61亿元),资金净流出34.29亿元;提取额增速(25.69%)快于归集额增速(17.7%),贷款发放额增速(60.07%)快于回收额增速(7.99%),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发力“十三五”后半程的关键之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重要一年,做好2019年工作意义重大。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部署,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勇气,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奋力攻坚,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力争取得“四个更加”。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民举措更加丰富。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面对流动性紧张问题,进一步完善贷款规模控制、贷款轮候等措施,并做好融资预案,预防流动性风险,保障职工的贷款需求;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调整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一步优化配置,完善公积金便民服务网。

   (二)坚持创新驱动,互联网+公积金更加融合。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在积极推广现有微信端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更多便民服务;按照住建部“厘清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业务边界,实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由公积金中心核算,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的要求,开发投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核算系统;根据省、市关于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的要求,在政务服务APP、智慧无锡APP上上线公积金业务功能,拓宽公积金便民服务渠道,加强制度影响力。

   (三)坚持规范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研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政策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研究开发集中授权管理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计划开展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微信端购房提取业务检查、各分支机构管理经费及大额资金划拨使用检查、贷款系统流程控制检查、分支机构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在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体系优化,保证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四)坚持党建引领,管党治党更加严格。坚持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放松,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制度,继续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党的知识培训,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