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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兹向社会公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接受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中心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的,可以在工作时间举报。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10-12329;

  监督举报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

  监督举报邮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栏网站(www.wuxi.gov.cn/gjj)—“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人应留下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