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的通知(锡房金【2017】44号)

发布时间:2017-11-27 08:5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17-00028
发文日期
2017-11-27
公开日期
2017-11-27
文件编号
锡房金〔2017〕4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资金,补贴,房产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及服务水平,我中心于2017年11月27日推出基于“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渠道,让职工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现就开通个人网上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职工。

  二、网上业务功能

  (一)提取业务

  1.退休提取。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人社部门办理了退休手续,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可输入本人收款信息后在线办理,通过系统审核后资金即时到账。

  2.离开本市提取。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人社部门办理了退工手续,身份证住址不在无锡(含江阴、宜兴)范围内,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可输入本人收款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后在线办理,通过系统自动审核后资金即时到账。

  (二)签约业务

  1.委托还贷签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人和配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主借人选择所还贷款和还贷方式(逐年或逐月)后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协议即时生效。

  2.委托还贷解约。已经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职工,通过刷脸认证后终止原协议,协议即时终止。

  (三)预约业务

  1.租房提取预约。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录入相关信息后预约办理日期和地点。预约成功后,职工在预约日携带租房提取申请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

  2.补缴土地收益提取预约。符合补缴土地收益提取的职工,可录入相关信息后预约办理日期和地点。预约成功后,职工在预约日携带补缴土地收益提取申请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

  (四)查询业务

  1.住房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

  2.住房公积金账户最近五年缴存、提取、年度结息流水信息。

  3.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信息。

  4.最近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信息。

  三、开通方式

  缴存职工通过微信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中“账户查询”或“业务办理”,首次使用会触发身份认证。身份认证,由职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授权腾讯实名验证系统进行验证,系统核验通过后,职工签订《无锡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协议》,即可办理网上业务。

  四、办理时间

  提取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6:15;签约、预约和查询业务的办理时间不限。

  五、其他事项

  (一)个人网上业务通过微信办理,提取业务资金将直接转入本人提供的借记卡。为保障资金和信息安全,请职工妥善保管好微信账户、手机、银行卡密码等信息。

  (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在线服务,请职工到柜台办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业务宣传,及时转发本通知,方便职工办事。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