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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锡房金【2016】42号)

发布时间:2016-10-08 13: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16-00041
发文日期
2016-10-02
公开日期
2016-10-08
文件编号
锡房金【2016】4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贷款,利率,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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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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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锡政办发〔2016〕160号)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10月2日起,我市市区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江阴市、宜兴市仍按原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