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6-02039 | 生成日期 | 2026-05-06 | 公开日期 | 2026-05-21 |
| 文件编号 | 锡政办发〔2026〕11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附件下载 | |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检验检测与先进制造深度融合,构建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赋能无锡“465”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1.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力度。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强化科研平台能力,鼓励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试验证、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载体。到2030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项目20个。〔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揭榜挂帅”项目,攻克一批关键共性质量技术难点,形成一批关键技术标准,解决一批计量检测难题,研发一批关键检测仪器设备。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与高校院所、企业合作,通过技术开发、许可、转让等方式向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促进“产学检研用”融合。(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技术标准支撑引领。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专业标准化及计量技术组织工作。到2030年,新增检验检测机构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100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增强研发能力,提升专利质量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申报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和奖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到2030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400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200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加强检验检测人才引育。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检验检测相关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置检验检测相关学科专业。鼓励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6.加速高能级平台布局。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物联网、新能源、具身智能、航空航天等新兴支柱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重大检验检测项目和实施设备更新,补齐建强检验检测服务和先进测量能力,提升高端仪器装备测试评价水平。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强制性产品相关认证认可能力,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将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全市相关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国家、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到2030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40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规模壮大扩容。鼓励相关主体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手段,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引导检验检测机构持续加大投入,提升服务能级。畅通和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审评审批,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内部实验室建设和法人化改造、内生式裂变,申请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各地区根据本地特点,因地制宜培优育强检验检测机构,招引检验检测优质项目,深化与央企合作。到2030年,全市获国家CNAS认可实验室达100家,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达100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培育领军企业。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品牌信誉优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引入和服务一批地区总部、区域总部,在先进通信、特殊食品、新型储能等细分赛道形成一批领军企业。支持检验检测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争创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检验检测机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到2030年,全市年营业收入过亿元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0家。(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智能检测转型。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能力,加强智能检测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开展数字化量值传递和溯源技术研究,加快数智化转型,鼓励实施“人工智能+检验检测”,建设一批质量基础数据集。支持检测装备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积极参与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0.强化产业技术基础服务。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航空航天等产业集群组建检测认证服务联盟,依托特色园区开展质量可靠性试验、标准验证、质量认证、计量校准等集成式一体化公共服务,推动供应链产业链对接,以高质量检测服务供给促进制造业上下游企业和生态圈项目来锡落地,服务产业质量提升。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检验检测、仪器仪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及合作,取得SGS、TÜV、UL、CSA等国际权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互认资质,加入CBTL、A2LA等国际实验室互认体系,推动实施“一测多证”多边互认。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访问学者”制度,支持优秀在职人员赴国外高校、研究机构进修交流。(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创新场景应用。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围绕产业链梳理检验检测能力清单和机会清单,推出一批全域解决方案和典型应用场景并到特色园区路演,促进检验检测创新场景开放推广,为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提供应用验证机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放共享检测资源。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内部实验室对外开放检验检测资源,鼓励建设联合实验室,依法依规提供仪器共享、设备租赁等检验检测服务。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依托“锡企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能力。(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服务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绿色低碳标准创新,围绕电力设备、电动两轮车、高端装备、纺织服装、电子电器等产业开展碳排放、碳追踪、碳足迹、碳计量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实施绿色低碳评价及认证。(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公信力建设
15.开展统计监测分析。依法依规建立检验检测机构统计直报和规上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围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人才建设、科研成果、标准制定、服务产业质效等维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测分析。(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部门协同治理。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能力验证和核查等形式持续保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资质条件。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整治低质低价“内卷式”竞争,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发布诚信经营声明、提供报告验证服务,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符合现代产业政策或其他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