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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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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2-06067 生成日期 2022-11-03 公开日期 2022-11-0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关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意见,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体系公平竞争有序进行,10月28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一、《工作规程》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促进资源要素在全国范围内顺畅流动,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反垄断法》于今年6月24日修改时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工作规程》具体内容

  根据《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紧扣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起草了《工作规程》,共计十三条,分别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分工、标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第三方评估、投诉处理、经费保障等考核内容进行了逐条明确。

  对于公平竞争的审查范围,采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原则性规定,即审查范围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

  对于公平竞争的审查分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均由起草处室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重大政策文件由政策法规处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发文前由办公室对各政策文件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检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一律不得发文。

  对于公平竞争的审查标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公平竞争的审查步骤,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炼形成,便于开展审查工作时参考适用。

  附: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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