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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人员变更的会商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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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1-04485 生成日期 2021-09-08 公开日期 2021-09-08
文件编号 锡金监复〔2021〕41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人员变更的会商意见函

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人员变更的请示》已收悉,经会商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变更事项无异议:

  1.香港锡东国际有限公司向恒基长盛增资4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52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2520万元人民币,其中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38%,香港锡东国际有限公司出资3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49.62%。

  2.由陶烨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免去陆相林法人代表、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

  3.由陆相林担任公司监事,免去华志雷监事职务。

  4.免去钱鸣华、邹国伟董事职务,解散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申请办理企业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三、请将相关变更事项录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四、请公司严格落实《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合法合规,有序经营。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来源: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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