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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1-03514 | 生成日期 | 2021-07-16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文件编号 | 锡金监复〔2021〕38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设立无锡锐普灏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批复 |
无锡锐普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无锡锐普灏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无锡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锡金监规〔2021〕1号)规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就此事进行了集中会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无锡锐普灏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无锡锐普灏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两亿美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资金。其中,ACE Redpoint Ventures China II, L.P.出资15998万美元,持股79.99%;ACE Redpoint Opportunity China, L.P. 出资4000万美元,持股20%;无锡锐普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万美元,持股0.01%。
三、企业拿到批复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企业登记手续,过期须重新申请试点资格。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来源: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