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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俱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78.33%股权

发布时间:2021-03-17 00: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无锡市俱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78.33%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2100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市财政局于2019年3月13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1/3/17 挂牌终止日期: 2021/4/27
转让方名称
无锡开放大学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市俱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214766548467W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600
法定代表人
刘勋
住所
无锡市新区硕放工业园五期34-36号地块
经营范围
汽车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4
所属行业
教育
其他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无锡开放大学 持有 78.33% 股权
华弈 持有 7.5% 股权
刘家怡 持有 7.5% 股权
叶加加 持有 6.67% 股权
2020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873.64
净资产(万元)
870.4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57.59
利润总额(万元)
1.34
净利润(万元)
1.34
    
2021年01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861.35
净资产(万元)
863.5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8.74
利润总额(万元)
-6.91
净利润(万元)
-6.9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中评报字(2020)第16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市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0-09-30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885.52
1006.34
负债总计
11.91
11.91
净资产
873.61
994.4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778.93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其他重要事项
1、“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为标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根据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披露:“截止2020年9月30日俱进公司尚未毕业学员在册学员1051人。其中:科目一未考试学员329人、科目一合格未考科目二440人、科目二合格未考科目三282人。以上未毕业学员培训费合计4643950.00元。该部分预收的培训费,俱进公司在以前年度就分别转入收费当年损益,该部分收入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尚未完全发生,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超前分配利润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俱进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册未毕业学员有1051人,其中:正在培训中尚未毕业学员898人,因其他原因已脱离驾校中止培训学员153人。” 3、无锡市倶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目前占用的无锡市民主街24号驾驶培训场地是无锡市教育局于2017年4月28日《关于无锡开放大学借用原市北高中场地有关请示的批复》文件批准暂借使用。根据无锡市倶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和无锡开放大学关于该培训场地的情况描述,按无锡市教育局管理上的需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培训场地将由无锡市教育局收回,不再提供给无锡市俱进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使用。根据2021年2月10日无锡市教育局对无锡开放大学关于培训场地问题的批复精神,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培训场地可以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
转让底价
778.94万元
交易条件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233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锡财资[2019]10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中评报字(2020)第168号 《评估报告》。

4、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会审(2020)第2300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
传真
0510-85198733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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