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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废旧物资一批)

发布时间:2021-02-22 00: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废旧物资一批)

项目编号

WXCQZ21008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会决策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1/2/22

挂牌终止日期:

2021/2/26

转让方
名称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物
概况

本次转让资产为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废旧物资一批),主要包括不锈钢水箱,水箱阀门、电缆及中央空调等设备(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标的资产现存放于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国联金融大厦。标的资产均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无锡润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润杰资评报字(2021)第01-01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2021/1/25 0:00:00

转让标的评估值

35.770300

特别事项
说明

1、本次转让资产已拆除,报废处置,转让方不保证项目设备可以按原使用功能正常使用。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次转让废旧物资的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将按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转让底价

35.770300 万元

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110302011920060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7、标的资产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详见附件2),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备查文件

1、无锡润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润杰资评报字(2021)第01-017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

传真

0510-85198733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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