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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1-00399 | 生成日期 | 2021-01-13 | 公开日期 | 2021-01-2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城乡规划类 |
无锡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开工,在梁溪区金城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建造XDG-2016-17号地块--C块二期项目中的C5#与门头部分, 2020年5月开工建造该项目的其余部分;目前C5#与门头部分已建成,建筑面积3287平方米,其余部分建至基础(±0)。当事人未按照建字第32021320200007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进行验线,未取得建设工程验线合格单就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经验线擅自开工的行为。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1年1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