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5 15:57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医政〔2015〕33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36号),现将我市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项目备案情况和备案取消情况(第五十八批)予以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81823305,81822091。
详见附件: 无锡市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项目备案情况公示汇总表(第六十一批).xlsx
来源:卫计委意见箱,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