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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朗华太湖新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49%股权

发布时间:2020-12-30 00: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无锡朗华太湖新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20035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20年10月24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2/30 挂牌终止日期: 2021/2/10
转让方名称
无锡新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朗华太湖新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21108508509XW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200
法定代表人
徐军
住所
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软件研发大厦)308室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通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家具、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的销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所属行业
建筑业
其他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浙江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持有 51% 股权
无锡新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 49% 股权
2019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10953.56
净资产(万元)
5145.5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0013.16
利润总额(万元)
6076.41
净利润(万元)
4556.41
    
2020年11月30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3265.85
净资产(万元)
1148.3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587.05
利润总额(万元)
1070.42
净利润(万元)
802.7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宝光评报字(2020)第010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经开区国资办
评估基准日
2020-09-30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277.31
3277.31
负债总计
1660.93
1660.93
净资产
1616.38
1616.3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792.03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评估报告》披露:标的企业主要负责位于滨湖区瑞景道西侧XDG-2007-56号地块的“太湖绿郡”住宅商品房项目的精装修工程。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考虑后续维修问题,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预提了768.97万元的维保费。
转让底价
792.03万元
交易条件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1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光评报字(2020)第0108号《评估报告》。

4、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专审字(2020)第0375号《审计报告》。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的中汇苏会审(20200392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栾小姐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
传真
0510-85198733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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