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9 09:07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明确公共资源平台交易范围,近日,我市出台了《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工程招标类交易目录,二是采购类交易目录,三是资源资产类交易目录,四是环境权类交易目录。《目录》将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形势任务,结合政策变化及交易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凡列入《目录》的交易事项,均应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目录》明确各类事项对应的行政监管部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来源:新版领导组,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