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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0-06404 | 生成日期 | 2020-11-17 | 公开日期 | 2020-11-1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经查,下列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17年度、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本机关对下列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与下列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吉晨阳,0510-81822006;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1号楼无锡市民政局540室。
处罚单位名单如下:无锡市南长区振新路门诊部(锡民罚决字〔2020〕第009号)、无锡市埃卡内基培训学校(锡民罚决字〔2020〕第013号)。
无锡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7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