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

关于开展无锡市首届“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关于开展无锡市首届“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养老机构:

  为认真贯彻《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和《无锡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锡政办发〔2020〕6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树养老服务行业优秀典型,展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尊老敬老的良好形象,营造人人尊重理解、关心关爱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本次活动选树范围为无锡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已完成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中的院长及养老护理员。全市范围内共选树10名“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15名“最美养老护理员”。

  二、选树条件

  (一)“最佳养老机构院长”选树条件

  1.所在养老机构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养老服务行业有一定知名度,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机构入住率60%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非正常死亡事故和服务纠纷,无负面新闻报道、无老年人有效投诉事件;

  2.所在养老机构服务有特色,能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在生活照料、医疗照护、康复促进、心理增能、情绪疏导、社会互动等方面提供创造性服务,取得一定成绩;

  3.热爱养老事业,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机构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老人及家属满意率高,在养老服务行业有较高的认同度;

  5.具有丰富的养老管理运营与服务经验,对养老行业及相关领域有深刻见解,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行业专著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养老运营相关论坛上进行过经验分享者优先;

  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常参加职业培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且在院长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

  (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条件

  1.持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质证书;

  2.在养老护理员一线工作满2年以上,目前仍在护理一线岗位上工作的,长期(6年及以上)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优先,大中专毕业生优先;

  3.熟知护理操作要点和护理风险应急措施等,在市及以上的养老护理相关技能比赛中取得佳绩者优先;

  4.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尊重关心老人,受到老人及亲属的普遍好评;

  5.在本岗位上最近2年内无护理事故和纠纷发生,无护理投诉事件,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选树程序

  此次选树活动采取自荐推荐、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3日)

  利用各级民政公众微信号、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各级民政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各养老机构积极参加选树活动。养老机构要做好院内宣传,提高选树活动知晓率、参与度。

  (二)自荐推荐阶段(10月24日至11月10日)

  选树活动鼓励自荐或社会推荐。按照属地原则,各养老机构根据选树条件于11月3日前向所在市(县)区民政部门推荐申报(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从参评人员中择优推荐“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人选,签署意见后于11月6日前报送无锡市民政局。市级养老机构直接向无锡市民政局申报。原则上各市(县)区推荐人选“最佳养老机构院长”不超过3名、“最美养老护理员”不超过4名;各市级养老机构推荐人选“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均不超过1名。市民政局对各地申报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三)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由市民政局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公众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80%)对入围人员进行选树。

  1.公众投票由无锡市民政局在无锡民政公众号上公布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结果计入最终选树分数。

  2.专家评审由无锡市民政局从“无锡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选树专家组”,根据选树条件,制定评分标准,采取现场考察、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进行评审打分。

  (四)公示通报阶段(12月上旬)

  市民政局根据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10名“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15名“最美养老护理员”人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民政局对获得“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称号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对“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抓好落实,确保选树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条件,公开公正。选树过程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据“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创造公平、公正的选树环境。推荐人员先进事迹要在养老服务业内产生积极的示范和引领效应。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引导激发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热情,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余乐; 联系电话:81824436

  邮箱:110787260@qq.com

  无锡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关于开展无锡市首届“最佳养老机构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的通知(锡民养老〔2020〕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