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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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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4978 生成日期 2020-09-07 公开日期 2020-09-07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0〕16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2020年6月11日至6月2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无锡市级、宜兴市、锡山区、经开区及梁溪区,抽查的项目为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公开招标的42个标段,包含施工、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标段招标。

  (二) 检查内容

  检查组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的履约行为、投标人的市场行为以及评标专家的行为等。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部分被检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和中标人的履约行为中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存在的共性问题

  1、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合同履约管理缺位,未能对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加强管理,未督促中标人落实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

  2、工程招标代理的内容和范围与委托合同内容不一致。

  3、招标文件存在前后内容不一致。

  4、未按要求进行招标人评标前准备工作。

  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未对等提供支付担保。

  6、施工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中无预付款,未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中存入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资金。

  (二)中标人的履约行为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以下中标人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能全部到岗:无锡金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永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阳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航卓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评标专家行为存在的问题

  招标人评委戴秀明未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无书面理由。

  三、问题处理

  (一)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已经移交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处理。

  (二)对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能全部到岗的中标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招标人评委戴秀明考核扣10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仔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和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务,共同塑造招标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三)各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监督,规范中标人履约行为,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中标人的承诺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全面落实,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

  (四)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招标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2020年无锡市上半年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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