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处罚强制信息 > 正文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江苏天鸿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4139 生成日期 2020-06-29 公开日期 2020-08-05
文件编号 2000501001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城乡规划类

  江苏天鸿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锡规惠建许(2005)第2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进行建设,于2005年10月在洛社镇新苑路将批准建造的六层办公楼加建一层至七层,加建面积933.34平方米,该办公楼项目于2006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属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月2020年6月29日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