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0-04139 | 生成日期 | 2020-06-29 | 公开日期 | 2020-08-05 |
文件编号 | 2000501001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城乡规划类 |
江苏天鸿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锡规惠建许(2005)第2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进行建设,于2005年10月在洛社镇新苑路将批准建造的六层办公楼加建一层至七层,加建面积933.34平方米,该办公楼项目于2006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属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月2020年6月29日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