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WXXQ202004010-X02]商贸区绿道示范段工程样板段(新光路-旺庄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16 13: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商贸区绿道示范段工程样板段(新光路-旺庄路)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贸区绿道示范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商贸区绿道示范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0]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样板段(新光路-旺庄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机场路-江溪港-金城路-锡兴路-旺庄路沿线河道及道路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商贸区绿道示范段工程样板段(新光路-旺庄路)施工,包括景观、绿化、硬质、小品、亮化等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约203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65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09月29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相关内容;(2)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4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为3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自2018/07/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07/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4/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16日 13:00 时至2020年07月21日 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8日10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2111、2112、2113、2114、2115、211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韦磊 
联系人:
任昊、陈中原 
电话:
 
电话:
0510-851619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23240947@qq.com 
2020年07月16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