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9 00:00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 无锡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9%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20003-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无锡市国资委于2018年12月18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0/6/19 挂牌终止日期: 2020/7/31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2116739257026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5530 | |||
法定代表人 | 吴昊 |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中路193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房产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8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上海昌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持有 96.31% 股权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 3.69% 股权 | |||
2019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8616.41 | ||
净资产(万元) | 4639.0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246.71 | |||
净利润(万元) | -246.96 | |||
2019年12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8616.41 | ||
净资产(万元) | 4639.0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246.71 | |||
净利润(万元) | -246.9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华夏中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华夏评报字(2019)第02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锡经开区国资办 | |||
评估基准日 | 2019-06-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7402.91 | 40201.67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5086.39 | 17885.1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59.96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1、“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栏内数据摘自标的企业2019年12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根据评估报告披露:
(1)标的企业位于金融一街1号的171套房产(共18283.83㎡)作为抵押物为其向恒丰银行上海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10000万元整,截止评估基准日,借款本金金额为7900万元,到期日2027年8月8日。
(2)长期股权投资-无锡天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共16531.80㎡)[锡滨国用(2015)第001900号、锡滨国用(2015)第001901号]已为无锡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固定资产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3865万元整。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底价 | 595万元 | |||
交易条件 | 1、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账号:3020000010120100000336)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锡国资企[2018]27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华夏中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华夏评报字(2019)第029号《评估报告》。 4、无锡华夏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夏中诚专审字(2019)277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本项目为第二次挂牌,转让底价比第一次挂牌降低64.96万元。 2、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栾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0-82833660 | |||
传真 | 0510-85198733 |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