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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0-01209 | 生成日期 | 2020-03-12 | 公开日期 | 2020-03-12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有效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发〔2020〕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有效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发〔2020〕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振兴发〔2020〕155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志和决心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助力帮扶支援地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援建项目投资计划规划管理
科学编制年度援建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的编制要体现规划的一致性和严肃性,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帮助受援地贫困群众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向基层倾斜、向农牧区倾斜、向贫困群众倾斜,确保80%以上援建资金用于县及县以下基层、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等集中安置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前方指挥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协助做好安置区项目实施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施工单位组织管理、人员集聚管理、人员排查、封闭管理、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措施、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线。
四、有序推动帮扶支援项目开工复工
前方指挥机构要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与帮扶支援地一起积极谋划组织好帮扶支援项目的有序实施。特别是在今年帮扶支援项目计划确定后,要积极推动组织大型安置区配套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建设项目的开工复工。
五、量质并举推动就业扶贫工作
积极协助受帮扶地区及时精准掌握有输转意愿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向。通过举办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贫困劳动力赴苏返岗就业。努力扩大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光伏扶贫项目和公益性岗位政策,优先吸纳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一对一”个性化帮扶举措,帮助残疾人转移就业。
六、加大产业合作力度
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围绕对口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充分挖掘资源潜力,重点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近期,可协助开展不见面项目推介和引资洽谈,注重引导一批带贫益贫能力强的企业到对口地区开展产业合作,争取在投资企业数、实际投资额、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等方面稳步增长。
七、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工作
把消费扶贫作为做好帮扶支援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创新点、增长点,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消费扶贫协作工作要点》,通过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府主导建立消费扶贫交易市场、引导各企业参与销售扶贫产品、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扶贫产品等方式,积极推进贫困地区扶贫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食堂、进社区、进超市。进一步拓宽产销对接渠道,努力帮助帮扶支援地区解决因疫情带来的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加大线下布点力度,创造条件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搭建展销平台,销售帮扶支援地区扶贫农特产品。
八、做好疫情影响分析应对情况报告工作
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析应对机制。及时报送资金到位、项目启动、挂职干部人才到岗、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扶贫车间复工、消费扶贫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前方工作队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20〕2号)要求,配合对口帮扶地区制订县、村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共同开展督战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深度贫困地区按期脱贫摘帽。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