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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

发布时间:2020-02-23 07:21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菲菲(化名)日前治愈出院。她的医疗费用为13344.29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11829.86元,其自付费用1514.43元全部由市财政承担,自己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这是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我市扩大医保政策的具体体现。截至2月21日,无锡市区累计结算出院新冠肺炎患者涉及的医疗费用48万余元,目前单人费用最高的病例已超过16万元,全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承担。

  为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2月初,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对确诊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的综合保障进行了明确:对已参保的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现综合保障。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于未参保人员,无锡市明确全力先行救治,并可抓紧补办参保手续,参保后,报销医疗费用不受待遇等待期政策影响。

  为切实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对定点救治新冠肺炎的医疗机构,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提前拨付了一定额度医保资金,同时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费用单列计算,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的收治工作。截至2月19日累计向医疗机构拨付450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实施“长处方”政策,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一次取药量放宽至3个月。这样一来,可以减少慢性病人到医院的频率。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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