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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粮食和物资企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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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0803 生成日期 2020-02-16 公开日期 2020-02-17
文件编号 锡粮〔2020〕12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粮食和物资企业发展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企业、有关物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粮食和物资企业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民生保障作用,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特出台如下政策,通知如下:

  一、积极帮助本地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大型超市等保障粮油供应的单位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市场供应。

  二、协调开辟疫情防控粮油应急供应运输保障绿色通道,为销售到外市的粮油产品销售及时提供调拨证明。

  三、对于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的粮油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产品优先推荐成为 “好吃苏米”品牌。

  四、对于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的粮油企业,在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中优先给予支持。

  五、对于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的粮油企业,在成品粮油储备计划分配上给予倾斜。

  六、对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的粮油企业,在省级诚信守法A级企业评价时优先受理评价,在市级放心粮油评审中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

  七、对疫情期间纳入政府应急需求的粮食收储应急贷款,开辟农发行绿色办贷通道,纳入应急贷款审批流程,从速办理,并按规定给予一定幅度的利率优惠。

  八、对疫情期间为政府提供防控物资的单位和企业优先成为无锡市应急物资保供单位。

来源: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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