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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七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 时间:12月25日10时30分
  • 地点:市民中心2号楼3楼新闻发布中心
  • 本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程松
  • 出席领导: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严雪峰,市市场监管局信用与风险监管处处长汪海涛

  • 文字实录

关于《无锡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新闻发布

  大家好。

  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就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无锡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创优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大意义。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目前我市有各类市场主体78.3万户,其中企业33.2万户,分别比2014年初增长了100.9%和108.6%。监管对象和监管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一些领域风险突出,传统监管方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明确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2016年2月,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20号),在全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通过四年的实践,目前全市已有23个市级部门在日常管理中采用了“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实践表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也是提高执法效能、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

  今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8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单部门监管为主拓展到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委、应急局、审批局、统计局、税务局、海关等16个部门起草了《实施办法(送审稿)》,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12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同时提出利用3到5年时间,使我市市场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主要明确了八项任务,一是统一工作平台。明确各部门要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二是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汇总形成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梳理的联合监管事项,制定我市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三是健全随机抽查“两库”。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维护。四是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应当于年初制定需要由本部门牵头实施的联合抽查计划,并报联席会议备案。五是制定抽查实施细则。针对具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开展。六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主导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该行业的联合抽查工作。七是加大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江苏”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八是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要结合实际确定抽查比例,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从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协同推进三个方面强调了工作要求。明确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积极开展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同时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各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2020年1月起各部门新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应当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全程留痕。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检查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我市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保障措施。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普遍关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边界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在压实监管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严格依规依法问责追责的同时,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面推行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提出市人民政府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推进、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实施办法》的特色亮点

  整体来看,《实施办法》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目标明确。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时序进度,确保了阶段性目标和中远期目标的达成。二是保障有力。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机制更加权威高效。三是分工明确。对政府的主导定位、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角色、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者身份与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的分工都做了明确的表述。四是权责清晰。规定了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追责与免责的情形,明确“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科学构建市场监管履职责任体系,既严格依法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对确保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公正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四、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举措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项惠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地实施,形成常态。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牵头召开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按照《实施办法》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推进工作任务、序时进度和责任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解读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率。三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各项工作机制,统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平台,完善“一单两库一计划一细则”,开展软件培训,加强督查通报,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四是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根据工作重点与风险导向,结合当前实际,在市级层面选定部分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无锡市医保局新闻发布词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解决市区和江阴、宜兴之间大病保险待遇不统一的问题,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更有效地衔接,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把“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下面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大病保险政策的变化和亮点:

  一、覆盖范围扩大。早在2013年起我市市区就率先在省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作为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目前该政策已覆盖440余万人,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至2019年上半年,市区累计共有25.78万人次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助待遇,累计补偿金额约4.8亿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率分别由80%和70%左右平均提高8个百分点,历年单人补偿金额最高达55.89万元,社会效益显著。此次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将在包括市区、江阴市、宜兴市的大市范围实行“六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即统一保障对象、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范围、统一待遇水平、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招标管理。

  二、待遇标准提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保持1.8万元不变,报销比例由50%以上提高至60%以上。同时,相关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人员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将更好地实现大病保险资金的精准支付,缓解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20年起,我市市区大病保险将进入第三轮承保期。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目前我们正在拟定招标方案,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组织招标,选定大病保险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下一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着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优化就医结算服务,完善“一站式”结算,同时加强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保障每一笔“救命钱”适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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